2016年,环资委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真抓实干,创新发展,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
1.为常委会审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江西省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做好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和初审等各项工作。
2.做好我省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其他立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3.协助做好全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立法的调研、征求意见工作。
二、监督工作
1.做好常委会开展《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水库退养工作情况报告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为2017年省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调研、做好准备。
4.协助常委会对长江九江段和柘林湖水资源保护工作进行质询。
5.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环资委开展有关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工作。
三、环保赣江行活动
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检查采访和跟踪回访。
一是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绿色发展理念、环境法制观念和环保责任意识。
二是检查采访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使用情况,农村生活垃圾和农资垃圾处理情况等,督促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检查采访水库、湖塘退养情况,督促维护河湖健康。
四是对以往活动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四、自身建设 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完善环境资源保护地方立法、监督、环保赣江行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虚心接受全国人大环资委的工作指导,学习借鉴外省人大环资部门的经验做法。召开全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密切与市县区人大的联系,进一步增强人大环资工作合力。继续加强与省政府对口联系部门、环保赣江行组委会成员单位和省主流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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