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常态化,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常态化清理方案》,并决定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该方案明确了法规清理指导思想和原则、法规清理范围和重点、法规清理组织领导和具体分工以及法规清理成果运用,对全省地方性法规常态化清理提出了要求,并对2017年法规清理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供稿:黄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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