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27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修正案》,由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