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3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南昌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的《南昌市安全生产条例》,由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