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7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批准南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南昌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由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