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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6/04/19 11:18   编辑:邵新羚   来源:

省人民检察院

省人大常委会:

  2015年5月26日至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铁流检察长所作的《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依法开展了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报告时,既充分肯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收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转请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通知后,省检察院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人大内司委的调研报告,提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措施。刘铁流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明确改进工作方向,强化工作举措,努力把我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5月29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以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重要契机,推动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扩大职务犯罪预防的社会影响力和实际成效。在深入学习领会审议意见精神基础上,省检察院认真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人大内司委调研报告,明确整改落实方向,制定工作计划,及时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检察院贯彻落实要求传达至市、县两级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审议意见,自觉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到法治江西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在强化预防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创新预防手段、形成预防合力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侦防一体化,推动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

  围绕“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的审议意见,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以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重点,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检察院、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明确查询的具体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着力加强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库建设,积极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促进查询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今年6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并提供查询服务36492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12.9%。为加快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检察院根据《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总体部署,正在研究制定落实规划任务的分工方案,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

  二是注重发挥年度报告、预防调查报告和检察建议作用,促进预防成果转化应用。今年6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分析发案特点、规律,剖析腐败原因,研判发案趋势,提出针对性预防对策和建议,研究撰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24份、专题报告37份,被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52份。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系统和领域开展预防调查124次,引起地方党政领导重视并作出批示17件。全省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注重查找发案单位和部门存在的管理问题和制度隐患,从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等方面,向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7件,并跟踪督促落实,推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88项。今年7月,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全省检察机关预防年度报告、预防调查报告、预防检察建议评比活动,促进了预防工作质效的提升。

  三是深入推进专项预防和专题预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省检察机关将重大项目建设专项预防作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介入南昌轨道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等145个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省检察院联合中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南昌地铁一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南昌市九龙湖市政道路工程等13个、总投资额约176亿元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为期11个月的“防控廉政风险,建设廉洁工程”专项预防工作。为贯彻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关于推进绿色崛起的决策部署,省检察院联合省环保厅部署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预防活动,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和职务犯罪预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围绕“加大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的审议意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预防职务犯罪“走出去”工作力度,扩大预防文化影响力。全省检察机关采取上预防警示教育课和推行预防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五进”活动,共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宣传活动451次,受教育人数6万余人。今年6月,省检察院预防处负责同志应邀为全省财政系统干部作了题为“增强法制观念,打造廉洁为民财政队伍”的法制讲座,取得较好效果。今年还将到部分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面。

  二是创新形式和丰富载体,增强预防警示教育和宣传的效果。不断丰富预防警示教育宣传的内容和载体,拓展形式和渠道,让群众便捷、深度了解预防工作、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省检察院将全省检察机关创作拍摄的15部预防微电影赠送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等预防联席单位,作为预防警示教育和宣传资料在其门户网站进行播放。同时,积极推进微电影在江西卫视、江西网络电视台等媒体播放,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浓厚氛围。加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全省检察机关新建、在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6个,努力把警示教育基地建成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增强预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省检察院还将编印典型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开展预防廉政信息进手机等活动。

  三是加大对基层组织人员的预防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针对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高发、频发的情况,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贴近基层优势,通过到乡镇基层政府、村(居)委会举办“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巡回展” ,深入乡镇、社区开展“进村入户”法制宣传、开展对新任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乡镇、社区及村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延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触角。

  四、进一步健全预防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预防工作整体合力

  围绕“着力形成预防工作整体合力”的审议意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贯彻落实《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推动形成社会化预防大格局。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行政执法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履行指导、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工作新格局。省检察院不定期走访省直各相关部门,指导、监督相关部门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日常工作。收集、整理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定期编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简报》,发送各相关单位,供学习参考和借鉴。

  二是扎实推进系统预防和行业预防,积极防范重点行业领域腐败风险。健全和落实与有关单位的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进一步推进系统预防和行业预防。今年6月以来,省检察院先后走访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等单位,通过联合发文、召开预防工作座谈会、上预防警示教育课、联合开展专题预防等形式,督促履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主体责任。全省检察机关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加大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的力度,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和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约谈机制,提升预防工作前瞻性和实效性。对存在职务犯罪苗头和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提醒、教育和告诫的警示性谈话,警醒和挽救干部,促进完善管理制度。省检察院正在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实施办法》,以推动和规范全省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工作。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法治江西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全省检察机关前一阶段的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