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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陈大兴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等

2016/01/20 17:33   编辑:邵新羚   来源:

  (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陈大兴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丁高保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任命罗庆华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四、免去丁高保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