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8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1.免去王长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2.免去丁高保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3.免去许潮、张武川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