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1.任命黄建文、杜玉东、胡俊涛、胡嘉金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免去邹宇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3.任命胡火箭、谢健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4.免去江阶虎、刘鸿斌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5.免去燕晓华、吴一敏、王忠华、时润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