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抚州讯 记者周文平报道:12月7日上午,记者在抚州市司法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抚州市司法局出台了《抚州市司法局关于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13条具体工作措施,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全力服务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抚州市通过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市民营企业已签订法律顾问33家,法律顾问为民营企业审查合同80余份,提供法律意见百余条,为民营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通过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援助服务“绿色通道”,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62件,为农民工讨薪1852.36万元。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围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深化“法律进企业”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让民营企业人人成为法律明白人”活动;
二是完善服务工作机制,提高司法服务水平。通过全力打造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降低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组建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同时引导公证机构主动与民营企业对接,加强仲裁解决民营企业纠纷的力度,完善涉民营企业纠纷调解机制;
三是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帮助企业解决难题。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为办理公证的民营企业实施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的民营企业,给予收费上的优惠,并深入开展“司法鉴定知识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确保民营企业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