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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2017年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17年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2019/05/10 16:46   编辑:邵新羚   来源: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省财政厅受省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国资委主任陈德勤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努力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方面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实施国有企业经济效益运行月报的基础上,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制度,加大审核力度,强化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建立各类资产统计报表的集中会审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类资产的会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

  (二)充实机构人员力量。按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在现有机构编制条件下明确专门负责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高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对资产卡片、资产报告、辅助决策等功能模块进行优化和完善,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资产管理的需要。探索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和国有资产信息平台,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所有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积极推动各类资产管理系统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网络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国有资产数据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二、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印发实施《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试行)》,稳妥推进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江铜集团等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加速推进省属二、三级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省属国有企业整体混改率达到73.5%。加快推进列入国家“双百行动”(百户中央企业、百户地方企业)7家试点企业综合改革,开展“百户国企混改攻坚行动”,不断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规范推进员工持股试点,顺利完成江铜国际贸易公司、江西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源管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中医药控股公司5户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二)全面推进市场化战略重组。重组整合省军工控股集团,纳入省出资监管一级企业管理。积极推动央地合作,成功引进华润医药集团对江中集团进行战略重组。省国资委、南昌市人民政府与启迪控股正式签署《共同设立启迪未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协议书》,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对新钢集团债转股股权进行了回购,回购完成后,新钢集团成为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的国有独资公司。将省民爆投资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省军工控股集团代持,支持做大做强。推进省投资集团、省能源集团重组整合,打造我省大能源、大环保投资运营平台。

  (三)大力推进国有资本证券化。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先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江西国科军工集团已在证监会等待上发审会,智明星通已完成“新三板”上市材料报审,省盐业集团、江钨控股集团等企业已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全面落实“映山红”计划,按照每年至少上市一家、申报两家、辅导三家的目标要求,用好江西省国资创新发展基金,积极收购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暂时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上市平台。

  (四)探索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总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经验成果,纵深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推动两类公司适应资本运营的要求,在调整优化布局结构、引领培育优势产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上发挥更多作用。由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牵头,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和其他省属企业共同参与,组建成立了总规模100亿元的纾困基金“江西国资创新发展基金”,将着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帮助民营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纾困解难,化解股权质押流动风险。

  (五)健全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制定出台《江西省关于推进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的关系,实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监管口径一致,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监管效率。认真抓好我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围绕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安全与效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大做优,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着力推进省能源集团、江钨控股集团等企业市场化债转股,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5亿元债转股正式实施,成为我省市场化债转股落实落地的“第一单”。一企一策处置“僵尸企业”,省国资委监管企业561户“僵尸企业”已处置完成475户,完成率达到84.7%。研究制定我省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实施办法,建立严格的行业资产负债率警戒线,持续推进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工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七)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建立股东会、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决策管理边界,明确董事长与总经理的职责分工和程序,依法落实董事会依法选择管理者、总经理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深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建立与市场紧密接轨的劳动用工机制,全面建立企业管理人员分级分类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选择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省盐业集团、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在经理层全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激励与保障相结合的市场化分配机制,支持企业推动所属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推动有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三、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报告,不断充实国有资产报告内容、规范报告时间”方面

  (一)增强报告的时效性。认真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赣发〔2018〕31号),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告内容、指标口径、编制方法、软件操作等要求,及早布置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层层部署落实。对工作力度不足、工作力量较为薄弱的单位,加强帮助指导,提高各项工作的时效性。

  (二)保证报告的完整性。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情况。不断充实国有资产报告内容,重点反映国有资本投向、布局与风险控制、国有资产处置与收益分配情况、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逐步补充反映国有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公共基础设施等特定国有资产数据,不断提高报告质量,提升监督实效。

  (三)提升报告的准确性。加强对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及自然资源类资产报表数据的审核力度,杜绝虚报、瞒报和错报现象,提高国有资产报告基础数据质量。研究制定适合我省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结构性指标、经济社会效益评价指标等,形成一套固定有效的国有资产运行结果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研究建立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