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省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0/03/18 17:16   编辑:邵新羚   来源:

——2019年7月25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周山印

省人大常委会:
        为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2018年省级决算和审议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省人大财经委组织调研组分赴市县进行了调研,召开了经济形势分析会,并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会议,结合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分析意见和省审计厅审计工作报告,会同其他专门委员会对2018年省级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8年省级决算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8亿元,同比增长12.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460.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531.5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0.5亿元、调入资金49.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6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64.9亿元,收入总量为3592.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7.3亿元,同比增长15.7%,加上上解中央支出12.6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21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6.5亿元、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389.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7亿元,支出总量3466.8亿元。收支扎抵,年终结余125.9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3.2亿元,同比增长15.6%,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7.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550.9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2.5亿元,收入总量为729.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0.7亿元,同比增长54.3%,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9.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498.4亿元,调出资金7.4亿元,支出总量707.3亿元。收支扎抵,年终结余22.2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8.2亿元,同比增长47.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63亿元,收入总量17.8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9亿元,同比下降69%,加上调出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2.6亿元,支出总量13.5亿元。收支扎抵,结转下年支出4.3亿元。
        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7.2亿元,同比增长80.7%,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39.3亿元,收入总量为436.5亿元;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5.2亿元,同比增长48.9%。收支扎抵,2018年末滚存结余201.3亿元。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基本一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较年初向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执行数增加12.9亿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向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基本一致。
        省人民政府还向本次会议提交了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130个省级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草案。为做好部门决算的审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对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部门决算草案和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并提出了分析意见。省人大财经委结合分析意见进行了初步审查。从审查情况看,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较好。省卫生健康委对有关意见建议表示将认真整改和落实(具体审查情况见附件)。
        省人大财经委认为,2018年省级决算草案的编制符合预算法的要求,决算反映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省政府及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稳妥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和保障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防范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较好地完成了省人代会批准的省级预算,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省人大财经委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省级决算草案。
        同时,省人大财经委认为,2018年省级决算和省级部门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部门预算管理还不够规范,预决算编制准确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政府债券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且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现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完整,部分金融国有企业资本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省人民政府在报告2018年省级决算的同时,还报告了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和贯彻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江西省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省级预算的决议》情况。总体来看,2019年上半年,省人民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全省财政总收入2419.2亿元,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3.5亿元,增长5.1%,增速高于年初预期和全国平均增幅。全省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到81.6%,较去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达到70%,与去年持平。财政收入质量保持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得到了较好落实。
        三、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针对2018年省级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切实有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省政府及财政部门要紧随中央改革步伐,坚决贯彻和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社会保障可持续、乡村振兴与城乡协调发展、创新驱动、生态文明、重大区域发展等工作中更好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继续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加强和保障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重要领域发展,进一步推动重要政策、关键改革和重大项目在我省落地见效。继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的贯彻落实,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
        (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入库,加强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加快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并做好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后的跟踪监督。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研究,科学安排资金,使支出预算和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树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政府和部门主体责任,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健全完善预算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增强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将预算绩效更多体现在政策实施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上。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加快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制度、调整政策等的挂钩机制。
        (三)加强债务监督管理,切实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科学合理规范安排债券资金,建立和完善债券资金分配和调整再分配制度,做好资金募集与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之间的有机衔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的分析和评估。加强对市县政府举借债务行为的监管,杜绝在政府预算之外举债融资。
        (四)改进预算决算编报,切实有效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预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制度改革,试点编制零基预算,加大省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统筹力度。完善预算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按经济性质分类编报决算草案。逐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各部门要履行好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加强所属单位预算收支监督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实现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数据共享,及时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基础,推进国有资产监督与预算决算管理的有效衔接。
 
        附件:1.省人大财经委关于省卫生健康委2018年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18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报告

附件1

省人大财经委关于省卫生健康委2018年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为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重点审查省卫生健康委2018年部门决算草案的有关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于6月25日至28日,组织审核组对省卫生健康委2018年部门决算草案进行了集中审核,并结合审核意见提出了分析意见。在此基础上,省人大财经委对省卫生健康委2018年度部门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省人大财经委认为,省卫生健康委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健康江西建设,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在深化医改、中医药强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亮点突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扶贫、平安医院创建、改善医疗服务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百姓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健康服务,更好地满足了新时代群众健康需求。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保障了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从2018年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看,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决算草案重点审查工作,审核材料齐全,准备工作比较充分,部门决算草案较为全面地反映了部门预算执行结果。同时,省卫生健康委对待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态度积极,边查边改,有些问题在本次集中审核前已经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致,预决算差异偏大。省卫生健康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调增30.64亿元,事业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15.28亿元。分单位看,省疾控中心在人员经费方面的调整达1589.7万元,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等二级预算单位上年结余结转资金未完整编入年初预算,部分医院科研投入不足。综合反映出省卫生健康委在预算编制时收支测算预见性不足,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有待提升。
        (二)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不够理想,预算执行率偏低。省卫生健康委2018年度支出预算执行数为18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32%,年末结转结余32.78亿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医学考试中心预算执行率仅为42.85%、44.45%。15家二级预算单位申请使用的44.5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率仅49.12%。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有19.28亿元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占比58.82%。项目编制说明书401个项目中有53个项目当年零支出,占比13.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财务管理不够严格规范,系统内财务监管偏弱。从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看,省卫生健康委本级及部分二级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及决算编制、财政资金管理、财务会计核算、存量资金、专项资金、会议和培训管理、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和规范的地方,且有的二级预算单位还存在公款私存、违规办企业等问题,反映出省卫生健康委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管还不够有力。
        (四)决算编制不够细致完备,基础数据缺陷偏多。省卫生健康委审核资料存在数据表述口径不一致的情况。在二级预算单位项目决算编制说明书中存在少部分项目名称与实际支出不相符、部分项目支出不够细化、绩效目标不够具体量化等问题,有的还有漏项。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省卫生健康委要认真学习预算法,并根据年度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和部门运转实际需要,科学、准确、完整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编制要综合考虑项目支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等多方面要求,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度安排以及绩效评价结果,依照法定程序合理编制预算,将可预见的收入全部编入预算,做到应编尽编,提高年初预算的完整性,尽可能减少年中预算调整。在预算年度结束后,要及时准确核算结余结转资金,如实编入预算。要科学预判事业收入,避免下一年度预决算差异过大。(二)加强预算执行调度,彰显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省卫生健康委要牢固树立预算法制意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预算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特别是要督促有关二级预算单位加快项目资金和债券资金的执行。省财政厅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的管理和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省审计厅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监督,逐步扩大审计覆盖面,适时开展新建医院基建项目的跟踪审计。(三)加强内部财务监管,增强依法理财的规范性。省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委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编制的规范化管理,强化财务会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要强化财务制度建设,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人。要注意把握风险防控,强化内部自审控制,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要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以整改为镜鉴,以整改促工作,举一反三,加快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防止屡审屡犯。省审计厅要及时跟踪督促整改。

附件2

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18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报告


        为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重点审查2018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使用情况有关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于6月25日至28日,组织审核组对2018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审核,并结合审核意见进行了预先审查,提出了分析意见。在此基础上,省人大财经委对2018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省人大财经委认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及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在完善资金筹集、使用、监管、考核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和改革,提升了我省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2018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为25.26亿元,其中中央补助和省级补助共22.7亿元采取“提前下达、当年结算”办法及时下拨到位,为全省各地实施好项目提供了良好资金保障。同时,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了两次全省性项目宣传服务月活动,实施了两轮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执行、组织管理、资金监管等情况进行了考核。截至2018年底,项目年度预期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服务质量和重点人群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项目资金运行不规范。审计发现,11个抽审县(市、区)中有8个县(市、区)存在编造虚假资料套取骗取资金、5个县(市、区)存在虚报服务人数套取资金、2个县(市、区)存在挪用补助资金、1个市存在公款私存、1个市存在违规转账问题,涉及金额达2737.2万元,占整个抽审资金总量的4.95%。这些问题有的因资金结算方式不完善所致,有的则是明知故犯,性质严重,存在安全风险,应严肃处理。
        (二)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审计发现,11个抽审县(市、区)有10个县(市、区)财政部门没有按规定在30天内向卫生健康部门下拨补助资金,总数达3.25亿元,约占2018年当地筹集资金总额的66.60%。截至2018年底,11个县(市、区)的29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面结存补助资金1.51亿元,3个县(市、区)的卫生健康部门结余两年以上资金0.15亿元,不仅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影响了党的惠民政策的时效。
        (三)部分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审计发现,11个抽审县(市、区)的部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任务未完成,存在体检漏项、随访次数不达标等服务打折扣情况;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偏低,利用率不高等。由于一些地方项目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较为单一,部分群众对项目不知晓、不理解、不配合,项目服务的获得感不强。另外,许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设备条件、人员结构、服务能力跟不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实施效果。
        (四)部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科学。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项目资金中安排了每人15元的签约服务费,并将签约服务工作作为考核重点,导致家庭医生签约率异常,重签约轻履约也屡见不鲜。审计发现,11个抽审县(市、区)有7个县(市、区)签约服务对象212.47万人,超过任务数40.75万人;有26名医务人员每人签约对象超过2000人,最多的4000多人;4个县(市、区)的2.15万名签约对象无服务记录等。
        (五)项目信息化建设不统一。审计指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和运用各自为政,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发的信息系统并未在全省通用,部分设区市、县(市、区)仍在使用当地系统。由于各地信息系统统计口径和内容不一致、数据标准不统一,各地无法向省级平台传输数据,省级平台也不能汇总全省数据。同时,11个抽审县(市、区)采取人工统计上报,七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数与统计报表上报数不一致。此外,部分县(市、区)基层部门的系统操作员权限较大,为数据造假提供了条件。
        三、意见建议
        (一)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要结合各自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健全机制、堵塞漏洞,积极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修订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加强对滞留、滞拨以及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的防范和处理,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安全使用。
        (二)完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省卫生健康委要认真剖析专项审计调查指出的问题,全面梳理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考核目标等,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结合基层群众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意见,不断改进项目服务方式,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同时,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制度,在考核相关工作任务量的基础上,更要注重项目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绩效考核等情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入居民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的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统筹推进,规范信息系统建设。省卫生健康委要注重从人为管理向科技管理转变,按照规范系统建设、统一数据标准的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信息化建设,尽早实现全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互联互通,对接医疗机构、卫生健康部门其他系统,并扩大向个人推送健康档案数据信息的覆盖面,提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利用率。同时,加强系统应用管理,积极防范数据造假、信息造假等情况的发生。
        (四)夯实基础,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补助资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为我省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要继续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知识等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项目知晓率和覆盖面,让更多人民群众享受国家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