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开展2018年环保赣江行活动情况报告及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03/19 15:52   编辑:邵新羚   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
        2018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西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环保赣江行活动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报告连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
        省人大环资委依法开展了跟踪监督工作。特别是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奇在2018年9月6日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暨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反馈会上关于“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指示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省人大环资委针对去年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扎扎实实开展跟踪监督,依法推进整改工作。去年10月底深入11个设区的市26个县(市、区)65个问题点位,今年3月上旬再次赴11个设区的市36个县(市、区)73个问题点位,不听汇报、直奔现场,察看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调阅历史数据、抽样检测,全面准确地掌握了问题整改情况,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加快整改。2019年4月5日收到省政府办公厅报送的《关于报送研究处理2018年环保赣江行活动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函》(赣府厅文〔2019〕8号)后,省人大环资委进行了认真研究。
        省人大环资委认为,省政府对2018年环保赣江行活动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作了认真研究处理。针对报告指出的尽责担当保护饮用水源的思想认识仍不到位、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仍不规范、饮用水源周边和区内污染排查整治仍欠力度、饮用水源地抗风险能力仍显不足等方面问题,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针对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工作打算。尤其是为了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了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水质状况监测等目标任务,比较明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具体问题整改也取得积极进展。例如,8个设区的市已完成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前期工作或正在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得到较快推进,2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监测断面劣V类水体基本消灭,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和地理标注工作全面完成,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养殖场全部关闭或搬迁等。省人大环资委赞成省政府的研究处理报告。
        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继续将问题整改纳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的重要任务,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安排,一抓到底、直至见效,尤其要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禁养区养殖场关停后设施未予取缔、容易死灰复燃等问题,并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2019年,省人大环资委将协助省人大常委会以“关爱生命健康,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重点推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紧紧盯住2018年发现的有关问题持续开展监督,通过依法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优质水。


江西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