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以及对我省科技创新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03/19 15:57   编辑:邵新羚   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报告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进行了跟踪督办,多次与省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于3月底、4月中旬对有关报告提出修改建议。收到省政府办公厅报送的关于《检查〈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我省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研究处理情况)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全体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从研究处理情况及跟踪督办的情况看,省政府对执法检查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要求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报告进行认真研究,逐条落实,并提出对应的具体工作措施。如:加大科技投入方面,2019年新增安排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2亿元,增幅20%,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1.6%。加强科技平台建设方面,遴选出2个国家级重大平台(猪遗传改良与养殖、硅基LED)、2个省内外重点共建平台(中菲水稻、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南昌研究院)进行重点支持,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落户赣江新区,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加快科技人才培养方面,我省有3人入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方面,省国资委设立1000万元科技创新奖励专项资金,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快独角兽、瞪羚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方面,针对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省财政厅出台有关文件,简化采购预算管理,扩大采购自主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有关文件,向全省推广实施支持创新相关的31条改革举措,等等。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认为,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作了认真研究和回应,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措施,整改初见成效。下一步的整改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亲临江西视察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和视察企业后,对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技术创新是企业的命根子;要求要紧紧扭住技术创新这个战略基点,要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要聚焦主导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要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等等。建议省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基层科技工作力量,强化科技法治意识,着力培育创新文化;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持续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力度,推动市、县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引进行业领军人才、重点产业高层次研发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的力度,打通人才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和免责机制,落实民营科技企业各项减税减费政策;进一步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竞争力,大力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赋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为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