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孙新阳辞去江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