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
省人大常委会:
2018年1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云鹏所作的《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充分肯定了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并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省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及时传达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照审议意见和省人大内司委调研报告,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努力推动全省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审议意见,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使命担当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把公益诉讼工作推向深入”的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高度,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加大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力度。二是聚焦发展大局。始终把公益诉讼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持续聚焦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用足用好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履职手段,努力在公益保护领域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不断增强公益诉讼工作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业务新的增长点和检察监督新的发力点,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每半年研究分析一次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带头办理有重大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严格督导落实,省检察院对全省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了督导检查,全面分析了公益诉讼工作的总体进展、突出问题及原因,明确了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二、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实现新发展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加大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的意见,一是坚持宽视野、多渠道摸排线索。高度重视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公益热点问题,积极对接中央、省委环保督察等重要工作,及时掌握相关线索;加强与案管、刑检部门的配合协作,定期查阅相关案件信息,定向排查可能涉及公益诉讼线索的案件;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网络问政等平台,及时了解行政执法情况和违法案件信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挥“12309”“随手拍”等平台作用,善于从群众举报、媒体网站或公众号中收集线索。认真分析研判案件线索,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切实提升线索的转化率和成案率。2018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数、立案数较11月分别增长89.2%、61.4%。二是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围绕五大办案领域全面依法履职,重点关注百姓关心、政府期盼解决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办案力度,继续深入推进“五河一湖一江”水环境和饮用水源保护集中监督活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仙女湖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以专项活动带动整体工作开展。探索开展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互联网侵害公益的公益诉讼工作,拓展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新领域、新路径。三是因地制宜干出特色。在充分发挥先进地区引领作用的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各地立足实际,确定一个公益诉讼重点推进工作和若干地域特色项目,作为2019年度重点工作全力谋划推进,努力打造江西公益诉讼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三、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量效果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建立健全检察公益诉讼体制机制”的意见,一是完善办案机制。规范办理诉前程序案件,不断提高检察建议质量,确保制发规范、内容合理、依据准确,增强检察建议的可操作性;推广检察建议公开送达、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最大程度促进诉前检察建议与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有效衔接,强化诉前监督效果;加强跟踪监督,全面掌握行政机关履职及整改情况,对到期后仍不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不充分的,依法提起诉讼,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积极运行公益诉讼网上统一办案系统,强化办案流程监控;部署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认真梳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强化对下业务指导,要求省、市检察院切实加强协调指挥,严把案件质量关,帮助下级检察院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整体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的提升。二是建立年度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的要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定期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公益诉讼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案件的办理情况。全省各级检察院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2018年未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公益诉讼工作的市、县两级检察院,2019年要列入报告事项。三是健全外部协作配合机制。探索与监察委员会建立相关衔接联动机制,通过案件线索移送反馈、强化经常性工作联系、信息资源共享等方式,着力解决检察建议重视不够、刚性不足问题;加强法检沟通配合,定期召开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建立公益诉讼案件会商机制,共同加强对案件管辖、证据规则、庭审程序、裁判执行等实务问题的研究,积极争取以会签文件、会议纪要等方式规范案件办理,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主动走访生态环境、财政、审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通过互派人员授课、座谈交流等形式,增进双方工作上的理解,在信息共享、调查取证、生态修复、专业技术咨询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
四、持续加强工作保障,夯实公益诉讼工作发展基础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强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保障”的意见,一是优化机构人员配置。结合正在开展的司法体制改革与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加强公益诉讼机构建设。省检察院设立第八检察部,专门负责公益诉讼工作。大地市的市检察院将筹备成立单独的公益诉讼办案部门,小地市的市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将组建适应工作需要的公益诉讼专门办案组。配精配齐配强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加强一线办案力量,保证机构、人员配备与公益诉讼职能拓展和业务增长相适应。二是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开展案件实训、业务研讨、庭审观摩等活动,有针对性地补齐业务短板,着力提升证据收集、案件审查、法律文书制作、出庭应诉等实战能力,培养专业化的公益诉讼队伍。省检察院专门成立公益诉讼调研组,针对五大办案领域存在的普遍性、专业性难题,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参考价值、指导性强的研究成果,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深厚、业务能力突出的专家型人才,为公益诉讼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持。积极借助“外脑”,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员的作用,办好疑难复杂案件,带动提升检察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探索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聘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省检察院正在制定挂职交流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人与时间表。三是加强经费技术支持。经过省检察院与省财政厅等部门的沟通,2018年12月18日印发执行的《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将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鉴定评估等办案费用纳入该办法,为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省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公益诉讼工作专项预算,解决其他领域公益诉讼办案经费问题。加强与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的联系交流,反映办案需求,争取技术支持,推动我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坚持科技强检,加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研究应用,推广运用无人机、执法记录仪协助调查取证,努力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智能化水平。
五、高度重视宣传引导,营造公益诉讼工作良好氛围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加强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的意见,一是创新载体形式,提升宣传吸引力。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传播公益诉讼声音,讲好公益诉讼故事。统一升级改造全省三级检察院门户网站,开设公益诉讼宣传专栏,及时权威发布公益诉讼工作信息。主动适应受众阅读习惯,积极编创公益诉讼题材的信息、小品、微电影等,增强宣传的趣味性和可读性,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坚持全方位解读,增强宣传引导力。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全面解读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程序、工作措施、举报渠道等内容,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公益保护意识,积极参与、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全省三级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29次,发布典型案例58个。省检察院、南昌市两级检察院在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联合开展了“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在行动”大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宣传活动,深入商铺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余个,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并与监管部门、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开展座谈交流,为检察机关携手监管部门、人民群众共同保护公益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推介工作亮点,扩大宣传影响力。把笔触和镜头聚焦办案一线,瞄准重大案件、专项活动、先进典型,精心策划、系列宣传、深度报道,全面展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将公益诉讼打造成检察机关标志性职能,不断扩大检察公益诉讼的受众面和知晓度。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下一步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把公益诉讼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忘检察初心,牢记监督使命,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