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即将正式实施,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林的重要举措,也是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件大事、好事。借此机会,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条例》的颁布施行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省林业工作和林木种子工作的省人大代表、新闻界各位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林木种子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带有全局性、超前性、战略性的基础工作。因此,制定《条例》,实施《条例》,是依法促进林木种子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省林木种子工作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具有重要意义。
(一)《条例》的实施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呼应了时代新发展,顺应了农民新期待,绘就了乡村发展的新蓝图。这当中产业兴旺离不开林业的大发展,生态宜居更少不了良种壮苗的有力支持。《条例》对进一步规范林木种子市场,打击假冒伪劣林木种子坑农害农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增加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维护林木种子安全的责任,有助于避免因林木种子质量造成的林农损失和生态灾难,有助于改善全省城乡绿化面貌,帮助贫困林农精准脱贫,有助于乡村振兴目标更快实现。
(二)《条例》的实施是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举措。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江西的重大使命。前不久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江西建设成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的战略定位。《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的颁布实施,用法律的形式推动林木种子行业转型发展,既是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的具体贯彻,也是生态建设机制创新的一次先行先试,必将进一步厚植我省生态优势,让绿水青山产生出更大更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条例》的实施是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实现森林质量提升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省大力开展了大面积国土绿化,基本实现了“绿起来”,但距“美起来”还有不小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省森林质量不高,大径材、乡土珍贵树种偏少;绿化良种偏少,仍以松杉为主,特别是用于环境美化以及特种用途的林木良种种类不多、数量不足。《条例》的实施对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机制、植物新品种保护等作了详尽规定,必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选育和使用林木良种的巨大潜能,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美化、彩化、珍稀化”森林景观通道提供数量更加充足、质量更加优良、品种更加丰富的林木种子。
同志们,我省生态条件优越,是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丰富的森林资源,为我省林木种子事业发展提供了优越的自然基础。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和林木种子发展工作,特别是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在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科学系统的林木种苗供应体制机制,我省林木良种使用率从“十一五”末的50%提高到现在的65%。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的林木品种选育还存在投入不足、科技含量不高、林木良种基地基础设施落后、科技人才缺乏等问题,制约和影响了林木良种的选育发展。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以《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加快我省林木种子事业规范、科学、快速发展。
刚才,省林业厅阎钢军厅长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很好的发言,等下,省人大常委会朱虹副主任还将作讲话,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讲三点意见:
一要精心组织动员。林木种子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广泛性和复杂性的专业工程,涵盖资源保护、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等诸多方面,需要全社会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好《条例》作为当前以及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握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条例》全面贯彻实施。要建立林木种子监督管理区域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基层上门宣传、统一组织集中培训等形式,借助新闻媒体、互联网络等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尽快了解《条例》、熟悉《条例》,使《条例》深入人心。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条例》贯彻了2015年新修订的《种子法》和近两年国务院、省政府新出台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在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审定、新品种保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扶持措施等方面作了新的明确规定。各地要紧紧围绕重点落实好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主要林木品种审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质量检验、包装和标签、生产经营档案、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的新要求、新规定,有针对性地扎实开展工作。要突出强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实现可追溯。要深入挖掘公共信用信息的作用,建立健全林木种子行业信用体系,以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助推依法治种取得实效。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着力加强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推进林木种子标准化、产业化,不断提高良种壮苗研发、生产、推广能力。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对本行政区域林木种子工作负总责的规定要求,把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林木种子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支持林木种子事业发展。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对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及收集保存、良种选育和推广、林木种子储备等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将林木种子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林木种子管理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好林木种业发展规划和林木种子工程建设,做好林木品种的选育、引进、试验和林木良种的繁育、推广工作,加强对林木种质资源及新品种的保护和管理,强化林木种子质量监管。发改、财政、农业、国土、公安、商务、科技、环保、交通运输、人社、教育、质监、工商、市场监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认真依法全力做好林木种子的有关工作。
同志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林木种子的保护管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实施“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保护好我省丰富的林木种质资源,让赣鄱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处处生机盎然,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现代林业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