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4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交的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新增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新增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0年江西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新增限额,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