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拟推荐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征集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日至3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8900105、88900102(传真)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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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