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1/06/08 10:58   编辑:刘玥   来源:省水利厅

——2021年6月1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省水利厅副厅长    罗传彬

省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别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我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部署推动。4月初即责成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受省政府委托,现将我省“十三五”以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和“十六字”治水思路,全面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发展大局,以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水利建设、管理、改革“三驾马车”,深入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365行动计划”,积极谋划和实施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大力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狠抓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等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重要保障。2021年4月2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省水利厅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一、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是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作干得好不好,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持续改善密不可分,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紧密相连。

  “十三五”时期,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聚焦防洪、供水、生态三大安全,强化水资源红线、河湖、水利建设、水利工程、节水、应急监测六大管理,攻坚推进水权制度、河湖长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水生态文明建设市场化机制、水利科技创新五大改革,坚持项目为王、管理为要,扎实开展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省共落实水利投资1147亿元(其中中央295亿元、省级170亿元、市县及其他682亿元),年均投资约230亿元。“十三五”水利投入呈现快速增加,比“十二五”增长29%,有力保障了水利建设与管理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别是2020年,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提速年”要求,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全力推进水利建设再提速,当年落实投资比2019年增长26%。水利投资优先保障脱贫攻坚,共安排25个贫困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省级资金89.1亿元,占比29.4%。

  第一,狠抓防洪安全工程建设。防洪安全工程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工程,必须持之以恒建设好、发展好。一是压茬推进五河及支流治理。五河治理防洪工程184个单项,截至目前,已完工97个,其中竣工验收53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规划564个项目,已完工496个,68个尚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共规划8个试点县87个项目区,已开工82个,完工63个,其中竣工验收56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实施并完成了21条。已规划的52座万亩以上圩堤加固整治工程已全部开工;万亩以上圩堤应急除险整治工程完成187座,整治长度1376公里;千亩圩堤应急除险整治工程完成486座,整治长度2721公里。基本建成赣江新干、赣江井冈山、信江八字嘴和信江双港4个航电枢纽。二是全面实施鄱阳湖综合治理。截至目前,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建设工程已全面完工,进入验收准备阶段;鄱阳湖区1-5万亩圩堤项目,9座列入重点地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进行了整治,其余23座圩堤除险加固已全部开工;鄱阳湖区24座单退圩堤加固整治初步设计已全部批复,其中已开工18座;康山国家重要蓄滞洪区和珠湖、黄湖、方洲斜塘3座一般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已纳入全国近三年拟开工的重大水利工程。其中康山国家重要蓄滞洪区项目已按要求重新编制可研报告并报审,正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其他前置要件专题报告正按要求修改报批。正在稳妥研究制定《鄱湖安澜百姓安居工程总体方案》。三是攻坚推进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1456座灾后薄弱环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其中竣工验收1087座;257座防汛能力提升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29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积极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顺利推进,目前已攻坚解决了1400余座历次规划中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遗留问题;刘家拦河闸、紫云山水库等15处大中型除险加固项目完成了竣工验收。四是扎实开展城镇防洪治涝建设。“十三五”以来,结合五河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已批复143个城镇防洪工程,完成投资51.76亿。大力推进涝区治理项目建设。截至目前,纳入国家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的涝区36个,其中18个已完工,18个正在实施;纳入省级农村涝区应急治理的涝区26个,其中21个已完工,5个正在实施。编制了《江西省排水专项规划和防涝规划》;在南昌市、吉安市、抚州市开展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共实施项目266个,完成投资85.56亿元;支持萍乡市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及水利工程建设,下达省级及以上资金11.3亿元。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全省已完成249个内涝积水点整治;统筹排水管网改扩建,共新增排水管网6200公里。

  第二,狠抓供水安全工程建设。供水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不让一个老区人民在全面小康路上掉队,更加凸显做好供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一是扎实推进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十三五”以来,全省共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67.34亿元,新建、改造农村饮水工程3600多处,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086万人,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从80%提高到93%,自来水普及率从70%提高到91%,水质合格率从33.7%提高到86.5%。全省有农村供水任务的县(市、区)全部完成了县级领导小组组建、主管部门确定、实施主体落实等构建工作,地方政府均与相应供水企业签订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合作协议。截至2020年底,全省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6万处,农村供水总人口3366万人,全省80余万建档立卡贫困户、280余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二是全面开展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建廖坊灌区二期工程,完成投资12.8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35亿元。完成赣抚平原灌区等12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完成投资6.85亿元;完成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55个,完成投资11.17亿元。通过实施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107.3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57.68万亩,新增节水能力43496.15万方。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统筹整合资金,启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2017-2020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179万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0.58万亩,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三是优化布局水源工程建设。截至目前,景德镇市浯溪口、寻乌县太湖水库已完成竣工验收,莲花县寒山水库正在准备竣工验收;宜春四方井水利枢纽已召开下闸蓄水验收会,上高县保丰、万年县夏营、峡江县石洞3座水库已基本完工;花桥水利枢纽以及景德镇水利枢纽、兴国县洋池口等水库建设进展顺利,于都县岭下、上犹县龙江等4座中型水库已开工建设;丰城市玉华山、永新县铁镜山、吉安县石林3座中型水库可研报告已审待批,安义县吊钟水库可研已批。赣州市、上饶市、新余市已建成应急备用水源,鹰潭市具备双水源,完成了南昌市第二供水水源调研。列入全国抗旱规划的54座拟建小型水库,已实施6座。“十三五”期间全省共解决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用地8万余亩,有效保障了水利项目开工建设。

  第三,狠抓生态安全工程建设。为全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水利“生态产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大力加强水土保持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410平方公里。依托中央资金,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3个园区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上犹园村小流域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赣州国家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进展顺利,纵深推进水土保持理念模式、管理机制和监管方式创新,形成“四新四严”工作法。二是着力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十大行动”及消灭V类和劣V类水专项整治,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系统解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累计完成3个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3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县试点、60个省级水生态文明乡(镇)试点和自主创建607个省级水生态文明村试点工作。大力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治理,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40个、河湖水系连通整治工程7个、3个国家级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全省共新增8个国家水利风景区、34个省级水利风景区,6个地下水超采区通过治理实现了不超采。三是大力加强农村绿色水电建设。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方面,实施189个河流生态改造项目、182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累计增加装机容量3.84万千瓦,修复脱水河段222千米,同时消除了电站安全隐患。小水电清理整改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省4121座小水电已全部完成验收销号,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51座小水电全部解网退出,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2550座农村水电站改造完成了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下泄生态流量,修复减脱水河段1300余公里。

  第四,狠抓工程标准化管理。全省上下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系统谋划、周密部署、真抓实干,全力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到2020年底,全省共有1.3万余座水利工程达到标准化管理相应等级,如期完成了预定目标任务,“让标准成为习惯、使管理合乎标准”在水利行业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一是强化了制度保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省水利厅也配套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即通过实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五个一措施”(制定一套标准、编制一本手册、修订一批制度、建立一个平台、落实一方责任),达到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责任明细化等“管理十化”。此外,从2019年开始,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列入省政府对各市、县(区)政府水利改革发展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推动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强化了路径保障。通过探索和创新,总结凝练形成了标准化管理“六步法”。第一步理清管理事项,是解决标准化管理干什么的问题;第二步明确管理标准,是解决标准化管理干成什么样的问题;第三步规范管理程序,是解决标准化管理如何干的问题;第四步科学定员定岗,是解决标准化管理谁来干的问题;第五步建立激励机制,是解决人的积极性的问题;第六步严格考核评价,是解决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的问题。“六步法”很好地解决了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通过规范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行为,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的难题。三是强化了资金保障。我省是经济欠发达省份。针对这一省情实际,各地积极做好标准化管理经费测算,科学合理落实标准化管理工作经费。2018年试点期间,各级财政共落实到位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标准化管理资金3.9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0.8亿元,省级安排2.69亿元,市县配套0.46亿元。2019-2020年,全省共下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标准化管理省级以上补助资金11.19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74亿元,省级补助资金8.45亿元。同时,各地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标准化管理工作。这些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有力保障了标准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四是强化了技术保障。印发了《江西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验收办法》,编制了《江西省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手册》《江西省乡村管理堤防防汛和安全管理手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作为全省统一的标准化管理手册和操作手册。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模式狠抓学习培训,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采用“理论教学+现场教学”的方式举办培训班,三年来仅省级层面就先后举办了20多期现场培训班,培训人员多达3000多人次;开发手机学习APP,所有列入标准化管理名录工程的管理人员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积极参与学习,提高管理能力和工作本领;制作各类工程标准化管理教学片,将典型工程的具体做法通过视频方式一一展现,更好地指导各地开展标准化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管理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五是强化了管护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有效破解小型水库长期存在的责任主体缺位、管护人员缺失、养护资金缺乏等难题。在全省开展了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活动,其中崇仁、上高、德安三县还被授予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称号,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在示范引领下,各地小型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得到落实落地,形成了“建、管、用”相协调,“责、权、利”相统一的小型水库管护新局面。

  第五,狠抓水利管理能力提升。系统推进水利综合管理能力建设,逐步破解水利建设与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一是深入开展河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十三五”期间,采取高位推动、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等综合举措,持续深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非法矮圩网围专项整治、长江经济带生态警示片问题整改等攻坚行动,逐步清除河湖水域岸线乱象,全面改善河湖面貌。截至目前,857个台账内“四乱”问题已整治到位;229处非法矮圩网围已整治到位;涉及省水利厅的4个生态警示片问题均已整治到位并销号。二是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整治。2017年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检查专项行动以来,经地方自查、部门重点核查,共认定我省122个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需开展清理整治。经过压茬督导、合力攻坚、逐级验收,122个项目全部通过验收销号,共拆除码头等项目46座,规范提升码头等项目76座,腾出长江岸线约4645米,拆除建筑物面积2.3万余平方米、清除弃土弃渣6万余方,通过植树、种草皮复绿面积10余万平方米。三是依法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把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堵住涉河建设项目乱批现象发生。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对急需办理且主要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的涉河审批事项,按《江西省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暂行办法》规定实行“容缺受理”。“十三五”期间省本级共批复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112个。严格事后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十三五”期间,省本级共抽查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42个。四是统筹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自水利部部署河湖保护与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以来,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精准调度、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成果复核,全省979条河流、104个湖泊划界工作全部完成。五是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持续推行河道采砂政府统一开采经营管理模式,目前我省9成以上有采砂任务的县(市、区)探索实行了符合当地实际的统一经营管理模式,环鄱阳湖区基本实现政府统管全覆盖,统管模式受到水利部、长江委等上级部门及各地的广泛认可。全面执行采砂规划制度,2019年,我省完成了“五河一湖”新一轮采砂规划编制工作,新规划严格落实河道采砂总量控制制度,依法划定禁采区和可采区、禁采期和可采期,为审批和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执行采运管理单制度,有效避免了超范围、超量开采等现象。六是持续强化水资源红线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印发了《江西省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成了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管理职能调整。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先后出台了《江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依法规范取用水监管。加强水资源管理考核。每年制定《水利改革发展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对当年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七是扎实推进水利信息化管理。编制完成了《江西省智慧水利总体方案》等文件,完成省水利信用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建成省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基本实现了河长制信息查询。率先开展“智慧水政”应用建设。探索开展智慧灌区试点建设,在全省13座大型灌区开展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提高大型灌区信息化程度。着手建设江西省基层水务站信息系统,初步建成江西省小流域智慧防汛系统,建成鄱阳湖区联勤指挥信息应用平台,大幅提升湖区联合巡逻执法现代化水平。完成省市县三级联通的水利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建成64个水文巡测基地互联网专线服务,实现内网各类信息数据的高效传输与共享,水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基本建成。

  第六,狠抓水行政改革。多年来,陈旧的水利发展体制机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因此,加快推进水行政改革尤为迫切。一是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创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五级河长制湖长制,在全国较早出台《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发布全国首个河长制湖长制省级地方标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印发河长制会议制度、表彰奖励办法等7项制度,开展全国首个河长制湖长制省级表彰。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建设幸福河湖,河湖水质状况保持全国领先。截至2020年底,我省已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共设立省级河长9人,市级河长116人、县级河长983人、乡级河长6970人、村级河长17287人,配备河湖管护、保洁人员9.42万人,并动态调整。二是建立健全水利规章制度。以水为脉络,紧扣流域治理,出台了《江西省流域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紧扣脱贫攻坚,突出治水公益性,推动出台了《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关于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解决水利扶贫的头号工程和最基本、最重要的民生问题,逐步实现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共享优质供水服务。突出治水前瞻性,在《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中创新采砂管理新模式,实现砂石资源科学可持续利用,在《江西省节约用水办法》《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三是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利科技创新。推进水权制度改革,2017年水权确权试点工作顺利通过水利部和省政府联合验收。2020年印发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工作方案,为改革提供政策保障。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全国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2018年完成改革面积46.4万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推动水利科技创新,整合鄱阳湖模型试验研究基地等4大科技创新基地优势资源,打造区域水利科技创新中心,9个项目获得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10个项目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1个获得一等奖)。

  2020年,鄱阳湖流域发生超历史大洪水,洪涝灾害导致我省5.4万余处水利工程设施不同程度损坏。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委、省政府积极争取中央水利救灾资金2.2亿元,第一时间拨付各地用于支持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工作。各地不等不靠,全力推进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截至2021年5月8日,全省纳入系统台账的4507个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已全部完成修复任务。

  二、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谋划长远规划、提升管理水平的举措

  站在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省将更好地把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同保障防洪安全、提高民生福祉、美化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高质量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建成景德镇水利枢纽、宜春四方井、鹰潭花桥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确保综合效益充分发挥;高质量推进小型水库攻坚行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堤防加固整治等工程建设;加强水利市场建设与管理,着力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专业水平高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二是高标准谋划水利长远规划。科学编制江西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省级水网规划,加快推进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深化研究论证“双安”专项工程,加强与国家部委对接,争取水利项目和资金支持;全面推进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

  三是高层次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常态化实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在巩固1.3万余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未达标工程开展自主创建;大力宣讲和实施标准化管理“六步法”;持续拓宽业务培训范围,重点对全省各级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和能力提升,切实提高运行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我省属中部欠发达省份,地方财力薄弱,水利工程历史欠账较多,在水利建设与管理中还有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一是防洪体系存在短板。一方面,鄱阳湖区滨湖沿江地区堤防标准和排涝标准偏低,存在堤身单薄、堤顶高度不够、堤身存在塌方滑坡渗漏等问题;另一方面,城市重点河段防洪排涝能力不足,应急能力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二是中小型工程隐患未彻底消除。“十三五”期间,中央水利投资转为优先保障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部分中小型水利工程按政策无法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除险加固只能暂缓实施,导致隐患未消除。三是工程建设与管理难度大。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上的施工企业参差不齐,市场监管难度非常大;一些乡镇政府“重建轻管”理念没有根本转变,部分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责任压的不实、维修养护资金未完全落实。四是河湖保护与管理基础薄弱。历史上侵占河湖管理范围的“存量”问题较多,短时间内难以解决,且河湖管理监管手段较为落后,长效机制尚未全面建立。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我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一步,我们按照省委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凝聚合力、狠抓落实、久久为功,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第一,深入推进河湖管理问题再整治。要努力建成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逐步解决深度积弊的河湖管理问题是无法回避的热点与难点。一是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市县两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的房屋摸底排查,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针对排查出河湖管理范围内现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各地采取分类施策的方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河湖管理范围内没有合法审批的违建房屋,督促各地采取逐步迁建或拆除等措施。结合我省相关圩堤除险加固和“鄱湖安澜、百姓安居”工程(双安工程)建设,有计划对圩堤管理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或迁建。督促各地加强河湖监管,依法依规遏止在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新建房屋。二是坚持河湖“清四乱”常态化。督促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入持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坚持遏增量、清存量方向不动摇,坚持清理整治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松懈。既要加大力度开展大江大河内问题整治,又要将整治范围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督促省直有关部门针对行业内管理的水利工程,加强暗访督查,进一步细化实化“清四乱”工作流程和要求,不断规范清理整治工作。压实地方政府落实基层河湖管理人员、经费和必要设施设备的属地责任,通过现场巡查、卫星遥感监控、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三是划定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加快对已完成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复核,汇总形成“全省国有水利工程划界数据库”,逐步将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与“水利一张图”对接。督促市县政府依法依规确定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土地权属,进一步夯实工程管理基础。持续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暗访、督查,督促各地加大工作力度、传导工作压力、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摸清和动态调整我省水利工程底数,严格划界标准,提高工作质量。

  第二,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再提速。全面、加紧、从快补齐全省水利工程的短板和弱项,仍然是摆在当前水利事业上的“第一等工作”。一是加快防洪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优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骨干工程建设。实施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鄱阳湖区1-5万亩圩堤防除险加固、鄱阳湖区保护面积万亩以上单退圩堤加固整治、康山国家重点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推进“鄱湖安澜、百姓安居”工程和珠湖、黄湖、方洲斜塘3座国家一般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继续实施五河及支流防洪治理、洪患村镇河流综合治理、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万亩圩堤除险加固、千亩圩堤加固整治;推进大中小型病险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推动病险水电站除险加固,建立病库病闸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推进城市防洪排涝建设,以及重点城镇、重点圩堤和粮食主产区等重点涝区的排涝设施改造和建设。继续推进水利航电枢纽工程加快建设。深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易涝点治理。二是加快供水和生态保障工程建设。建成四方井、花桥2座大型水库,建成井山、碧湖等一批中小型水库水源工程,加快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赣抚平原、袁惠渠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大坳灌区、宁都梅江灌区,推动峡江灌区、兴国灌区等前期论证工作。实施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十大行动计划、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大力推进赣抚尾闾综合整治工程、吉安百里赣江风光带建设、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抚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等,推进绿色小水电建设,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大力推动鄱阳湖水利枢纽立项工作。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和用地预审。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第三,深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再升级。面对水利事业新的发展阶段,要从理念上革新水利工程管理的方式方法。一是常态化实施工程标准化管理。督促省直有关部门,以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围绕工程运行安全、效益充分发挥、环境整洁美观三大目标,聚焦工程安全管理、养护管理、运行管理和管理保障等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工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保持,坚持管理短板和弱项,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健全激励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工程标准化管理成效作为省政府对市县政府改革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市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做好已达标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常态化工作,加大财政投入,探索和创新资金使用模式,科学组织实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落实各级监管责任,狠抓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及评标专家监督管理,严格把关企业资质申请。鼓励推行全过程咨询、代建制等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夯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定全省项目法人管理与考核办法,狠抓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加快修订水利建设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办法,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强化联合惩戒,坚决打击水利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利用农民工工资管理系统,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信用评价和质量考核,强化对水利工程参建单位的监管。三是强化水利信息化建设。督促和指导省直有关部门,加快建设江西水利云,完善水利通信网、水利信息采集网络,建立水利政务支撑、公共服务和电子商务等三个重要平台,推进智慧水政、智慧水旱灾害防御、智慧水文、智慧水保、智慧灌区、智慧建管、农村供水工程管理、遥感大数据技术洪涝灾害风险监测与预警、洪水预报调度等业务应用建设。优化智慧水利应用功能,结合日常行政管理需要和水行政改革要求,增强各类平台可操作性,重点是实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实时管理和监控,并与手机APP相衔接,逐步探索在手机APP上推送信息、发送指令、报送成果,真正实现水行政管理的智能化。

  总之,我省河网密布、水系发达,雨情水情工情较为复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压力非常大,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人民对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这给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做好水利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情况报告为契机,按照各方意见与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我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取得新成效,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和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