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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国有资产首次亮家底——我国将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

2021/11/11 09:51   编辑:刘玥   来源:中国农网

  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先后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10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实现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确定的四类主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全覆盖。11月9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围绕这一焦点议题组织的集体采访中,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

  根据2018年中央机构改革要求,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责任。为此,自然资源部优先建章立制,出台一系列制度性文件,涉及滨海湿地保护、天然林保护修复、草原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以及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等。

  编制实施规划。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整体规划》,部署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等9个重大工程、47项重点任务。并且正编制专项建设规划,2020年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还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的专项行动计划》。

  林草系统全力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十三五”期间,全国完成造林5.45亿亩,退耕还林5438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0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6.1%,治理沙化土地1.5亿亩。

  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500亿元在祁连山等地区开展25个山水林田湖草的一体化保护修复重大工程。2021年启动“十四五”的第一批项目,自2020年以来还实施13个以红树林保护修复为主要内容的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同时实施渤海综合治理和海岸带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全国共整治修复岸线1200千米、滨海湿地34.5万亩,治理修复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400多万亩。

  下一步,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和建设格局。按照因地制宜原则,通盘安排未来生态退耕、国土绿化等生态建设,科学确定并带位置下达绿化任务。同时,将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发现的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土地利用方式,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宜沙则沙原则,逐步进行调整。

  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科学性。生态保护修复是一项系统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中央强调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在总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案例基础上,针对海岸线的生态修复,将优先考虑海洋动力问题、海洋生态的生物多样性问题等。

  探索和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的市场化投入机制。将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各项工作,按照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形成不同模式,体现谁保护、谁受益,谁修复、谁受益原则,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修复。

  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自然资源部将继续配合立法机关推进矿产资源、草原法、自然保护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立法或者修法工作,注重加强现有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的规范和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