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08/16 14:56   编辑:邵新羚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7月23日在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前虎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政府委托,现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粮食安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江西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以占全国2.13%的耕地,生产了约占全国3.16%的粮食,是全国第8大口粮生产省,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间断向国家提供商品粮的两个省份之一。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强调,江西是水稻生产大省,为保障国家口粮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要严守耕地红线,扩大播种面积,继续多打粮、多调粮。

  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始终把确保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统筹推进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切实巩固江西粮食主产区地位,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耕地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全省划定耕地保护目标4004.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545.46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068.49万亩。全省现有耕地4077.67万亩,较2022年净增长8.54万亩,连续两年实现耕地净增长。粮食生产持续稳定优化。2023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5661.5万亩,粮食总产量439.7亿斤,连续11年稳定在430亿斤以上;全省油料播种面积1212.36万亩,总产148.13万吨,种植结构不断优化。粮食生产、扩种大豆油料工作受到农业农村部通报表彰。粮食调控能力显著增强。2023年,全省累计收购粮食195.2亿斤,同比增加2.2亿斤;全面落实41亿斤地方储备粮计划规模,构建起以原粮为基础、成品粮为支撑、社会责任储备为补充的地方储备体系,建成覆盖全省各市、县(区)城乡街道的粮食应急保障网络。

  近年来,我们重点推进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提高站位,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省委和省政府坚定扛牢政治责任,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统筹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坚持高位推动责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全面履行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深入一线调研督导。省政府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细化任务分工,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二是健全责任落实体制机制。成立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市县全面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逐级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职责、部门重点工作职责“两个清单”,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构建党委政府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管负责、上下合力狠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严格考核约谈督促责任落实。坚持较真碰硬考核约谈,在全国率先开展由省直接对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的全覆盖考核,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省领导对全省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倒逼市县压紧压实粮食安全责任。

  (二)多措并举,持续增强耕地农田保护质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管控耕地用途,狠抓耕地土壤改良,确保耕地数量、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农田水利建管。2023年,全省实际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62.8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2.18万亩,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建设任务。强化“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2.2亿元、管护人员15717人,抓好日常管护。二是完善重点治理制度。构建“1+N”耕地保护政策体系,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意见》为统领,建立健全涵盖耕地储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网上交易、遏制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强化源头管控、统筹利用和执法监管。2023年,积极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中非耕地核实处置工作,落实处置面积26.66万亩,补划永久基本农田33.72万亩,较国家下达的控制任务数多补划9.16万亩。三是严格耕地保护执法。建立健全问题通报、查处督办、冻结、秩序评价、约谈等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推进非法占用耕地问题的整改,2023年全省非法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同比下降69.39%。四是提升耕地土壤质量。做好耕地土壤改良,全省累计推广应用秸秆还田等耕地土壤培肥改良措施面积6658.72万亩,占粮食播种面积的117.21%。加强耕地质量评价,建设省市县三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持续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三)咬定目标,确保粮食生产稳定。聚焦水稻、大豆、油菜等粮油作物,着力稳面积、优结构、提单产。一是坚持上下协同稳生产。印发江西省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方案,正在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将全省粮食生产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市、县(区)。创新“驻点到县、任务到村、落实到田”硬举措,2023年在粮油生产关键农时季节,派出93个“一对一”挂点包县工作组,指导帮助各地种足粮、种好粮。分品种分节点派出技术服务队,深入一线精准指导农户抓好田间管理,确保稳产增产技术措施落细落实。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响应、防范机制,建立农机具应急储备和跨区作业调用制度,有效应对气象灾害,降低粮食生产损失。二是推进科技兴粮增效益。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全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遴选发布粮油类主推技术31项,主导品种27个。推进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县建设,2023年,粮食单产388.3公斤/亩,比上年提升8.39公斤/亩。强化农机支撑,将谷物烘干设施纳入农机补贴范畴,全省已建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1239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01家,单季育秧能力达530万亩以上。三是抓实种业发展稳供给。目前,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已收集入库资源2.7万份。组织开展籼稻、粳稻、油菜等11个粮油作物联合攻关,建成4个国家级制种大县、2个国家级区域性良繁基地和20个省级区域性良繁基地,2023年杂交水稻制种面积46.53万亩、居全国前三,其中南繁水稻制种面积22.6万亩、占全国的91%。我省优质晚稻优势持续巩固,米质国标三级以上中晚稻品种占比由2021年的58.9%提高到2023年的78.2%,居全国前列。修订《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制定印发《江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狠抓品种审定监管,有效控制品种同质化问题。

  (四)综合施策,大力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统筹抓好粮食购销,优化地方储备管理,完善应急保供网络,加强粮食流通监管,确保粮食市场稳定有序。一是强化统筹监测。出台《江西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建立粮食收购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统筹抓好政策性和市场化收购,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修订《江西省粮食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保障网络,强化应急演练培训,提升粮食应急保供能力。深化粮食产销协作,连续举办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籼稻专场交易会,与兄弟省(区、市)签订粮食产销战略合作协议。强化粮食统计监测预警,做好粮食流通、市场价格监测,粮食市场运行平稳、价格未出现大幅波动。二是规范储备管理。加快高标准粮仓建设,2023年建成仓容13.4亿斤、改造仓容16亿斤,目前在建仓容51.2亿斤,预计到“十四五”末,建成高标准粮仓60亿斤以上,地方国有现代化仓容占比达80%以上,彻底改变“老旧破小”状况。加快推进粮库信息化建设,将粮库业务全程上线,实时监测预警,地方储备粮全部应用信息化系统开展收购轮换,省级层面依托系统开展库存检查、视频抽查。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性粮油仓储企业管理规范标准,有序推进储备粮集中管理,省级储备粮从80个库点集并到28个库点,同步推进市县级储备粮集中管理。三是保障质量安全。制定不合格粮食临时收购处置管理办法,及时启动临时收购,确保应收尽收。健全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动省市县三级粮油质检机构通过资质认定。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将省级监测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出台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建立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数据库,提升管控能力,开展专项检查,守牢粮食质量安全底线。四是从严执法监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江西省粮食流通条例》立法,全面规范粮食经营和监管活动。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和央地、省直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库存检查、视频抽查和各类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涉粮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和种粮农民利益。2023年,我省查处涉粮案件成效考评列全国第一,并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交流。五是推进节粮减损。建立健全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专项工作机制,细化具体举措,部署和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成一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成功申报“中国好粮油”品牌14个,支持建设“江西好粮油”行动示范县10个、示范企业82家。完善粮食物流服务体系,南昌市被纳入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建设城市,南昌、九江、赣州等省内重点粮食物流节点和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功能持续增强。

  (五)加大投入,不断夯实财政金融保障支撑。紧盯耕地总量和质量、粮食生产、储备流通等重点,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金融支持。一是持续加大粮食生产资金投入。2023年,统筹78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负担机制,将省级投入比重提高到占地方支出责任的60%左右;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资金超60亿元,下拨4.36亿元耕地轮作休耕、油菜扩种资金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资金,助力稳定粮食生产。二是持续加大粮食流通资金投入。2023年,拨付省级储备粮财政费用补贴资金4.44亿元,下达2亿元支持各地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等,切实保障政府储备粮数量和质量安全;安排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6.2亿元支持粮食流通项目建设。“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资金17.39亿元投入仓储设施建设,夯实粮食流通基础。三是持续强化粮食安全金融支持。扩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至全省,优化水稻种植保险、水稻完全成本理赔方式,创新研发水稻育秧保险、水稻节气保险、油菜价格期货保险、农作物化肥原料期货保险等产品,规避粮食价格波动风险。建立规模5亿元的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基金,支持企业“收粮有钱”。

  二、主要问题

  尽管我省粮食安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耕地保护面临不小压力。我省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与建设占用补充耕地的矛盾仍然存在。同时,耕地恢复涉及利益主体较多,协调难度较大,完成耕地缺口恢复任务艰巨。二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难度大。我省粮食种植面积已达耕地承载能力的顶峰,尤其是水田利用率已达极限。加上粮食作物种植比较效益偏低,农民自发调整种植结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落实地方储备粮监管主体责任还有差距。粮食购销领域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还需持续深化,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打算

  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不断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为端牢“中国饭碗”持续作出江西贡献。

  (一)在压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上持续发力。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全省2023年度责任制考核发现的问题已反馈市县,正在抓紧整改,我们将强化督促推进,并将各地整改情况纳入今年“省考”的指标体系,确保各类问题全面彻底完成整改。同时,严格对照国家将要反馈的2023年度考核发现问题,逐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见底清零。继续实行一贯到底的市县同考,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照“国考”方案,及时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组织各地各部门全面梳理工作、查漏补缺,深挖加分潜力,争取考出好成绩。

  (二)在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上持续发力。加快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建立完善储备耕地机制,划定耕地储备区,因地制宜开展优化耕地布局,强化耕地保护利用措施,在确保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耕地总量稳中有增。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条件,采取鼓励多主体、多形式参与经营的方式,提升耕地综合利用效率,建立以利用促进保护的长效机制,实现耕地永续利用。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遏制违法建设占用耕地行为“五项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犯罪行为。分类稳妥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合理安排恢复时序。对违法占用耕地整改缓慢的地区进行重点抽查,逐一现场查勘违规占用耕地等问题,推动整改常态化。

  (三)在稳定粮食产量和调整种植结构上持续发力。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确保完成粮食增产任务。坚决稳定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步扩大油料播种面积,以创建吨粮片、高产片为引领,大力推进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单产提升行动。强化稳粮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加强和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提高补贴政策效应,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种业振兴行动实施力度,持续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快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

  (四)在管好粮食储备和强化流通监管上持续发力。对照国家将出台的深化粮食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全面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稳步推进省级储备粮相对集中管理和承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加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储粮管理现代化水平。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市场不出现供应脱销断档和价格大幅波动。大力实施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持续加大信息化、穿透式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涉粮案件,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健全完善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加强粮食质量风险防控。推进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系统化降低粮食损失和浪费。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人大的监督下,持续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我省粮食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