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制”参议会:陕甘宁边区的民主记忆

2024/09/11 10:32   编辑:邵新羚   来源:《时代主人》编辑室

  陕甘宁边区是在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创建的西北革命根据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到1948年3月,中共中央在这里战斗、生活了13年。13个春秋,我们党发展壮大、走向成熟,引领中华民族夺取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实现了人民解放战争的伟大转折。这期间,我们党实行以“三三制”为原则的参议会制度,探索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局部执政的各项制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实践与理论基础。

  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于1935年11月3日决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驻西北办事处。1937年5月12日,西北办事处行政会议通过《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规定在陕甘宁边区实行议会民主制。1937年7月,边区开始自下而上进行民主选举,分别召开县、乡议会,选举产生了同级政府。

  当时的边区贫瘠苍凉,人口稀少,是全国最贫穷、最落后的区域之一。党在陕甘宁边区局部执政后,面临着既要搞革命、又要抓建设的任务。针对国民党参议会实质是咨询机构、参议员主要由权贵阶层构成的实际,毛泽东提出“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这就需要完善抗日民主政权、以团结更多进步力量。

  1940年1月,毛泽东发表《新民主主义论》,提出:“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同年3月,他在为党中央起草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指示中首次提出“三三制”,即“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由此,“三三制”应运而生。

  以“三三制”为原则的参议会采取“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制度。由于选举结果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选民参与选举的热情高涨,各地出现了盛况空前、热闹非凡的选举景象:在选举日,各选举点就像赶庙会、过年过节一样,有的妇女抱着娃娃、兜里揣着馍馍参加选举;连许多极少出窑洞的小脚妇女,也骑着毛驴翻山越岭参加选举;许多村子几乎男女老少一齐出动,地主、富农也积极参加。识字会写的划写票,识字不多或是文盲的采用“投豆子”“乍胳膊”“香火烧小洞”等别具特色的选举方式。

  民主过渡,政权新篇。抗战胜利后,根据新民主主义理论和国内形势变化,1945年9月陕甘宁边区在各抗日根据地最早建立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同年11月完成乡人民代表选举,1946年1月各乡召开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乡级政权,这成为“三三制”参议会制度向人民代表会议制度过渡的重要标志。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陕甘宁边区以“三三制”为原则的参议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抗日烽火中走出来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与使命的真实写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实践与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