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在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黄平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23年度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稳妥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政府法定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3年,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2亿元(含政府债务外贷25.9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36亿元;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12973.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455.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518.29亿元。
截至2023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2710.93亿元。分债务类型看:一般债务余额4348.53亿元,占34.21%;专项债务余额8362.4亿元,占65.79%。分预算级次看:省本级1305.76亿元,占10.27%;设区市本级3156.34亿元,占24.83%;县区级8248.83亿元,占64.9%。分到期情况看:2024年1082.78亿元,2025年684.93亿元,2026年702.34亿元,2027年833.27亿元,2028年及以后年度到期9407.61亿元。
(二)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全省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729.41亿元,包括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792.08亿元、再融资债券937.33亿元。
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792.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6.08亿元,专项债券1536亿元;省级116.6亿元,市县1675.48亿元。从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看:交通基础设施领域158.83亿元,能源领域2.98亿元,农林水利领域195.34亿元,生态环保领域68.21亿元,社会事业领域310.62亿元,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领域73.82亿元,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362.36亿元,新型基础设施领域19.7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228.88亿元,其他领域115.18亿元;上述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项目3个,发行金额35.4亿元,分别为瑞金至梅州铁路江西段项目15.4亿元、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项目15亿元和沪昆高速公路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5亿元。
发行再融资债券937.3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94.43亿元,专项债券542.9亿元;省级90.9亿元,市县846.43亿元。
(三)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全省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券本息1273.68亿元,其中:到期本金885.85亿元,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781.33亿元、统筹财力偿还104.52亿元;到期利息387.83亿元,全部通过统筹财力偿还。省级偿还债券本息178.73亿元,其中:到期本金133.3亿元,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90.9亿元、统筹财力偿还42.4亿元;到期利息45.43亿元,全部通过统筹财力偿还。
(四)政府债务风险情况。
2023年末全省法定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其中:省级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2023年,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实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依法履职,担当尽责,持续健全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责任。统一思想认识,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断提升防风险能力,推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第一议题”,深刻认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意义。健全管理制度,印发《江西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对应收入归集管理暂行办法》,推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及时将项目收入归集上缴国库,确保还本付息。印发通知指导各地各部门聚焦国家确定的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严格落实禁止类项目清单,建立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严禁虚假包装、过度包装项目。
(二)实施全流程管理,充分发挥专项债券促投资稳经济作用。夯实储备争取债务限额,2022年7月即启动部署2023年专项债券需求储备审核工作,在各地加强项目评审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2批次省级联审,注重查缺补漏和悉心指导,滚动做好项目储备,国家部委审核通过率居全国前列。在坚实有力的项目储备基础上,全年共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818亿元,比上年增长2.71%,其中:一般债务282亿元、专项债务1536亿元。联动发力提速发行使用,召开全省专题会议部署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督促梳理分析项目困难和问题,制定“一项一策”解决方案。落实“通报预警、督导约谈、惩戒约束”工作机制,对支出情况进行抽查,定期通报债券支出进度,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先后开展现场调研督导,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无法实施的项目,按程序进行用途调整,有效避免资金闲置。硬化约束严格预算管理,督促各地各部门将政府债务收支、还本付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用好再融资政策,切实防范法定债务偿债风险。强化专项债券项目收入归集管理,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归集上缴国库2023年项目收入34.92亿元。对2022年标准厂房建设专项债券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加强结果应用,首次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新增债务限额分配的调节系数,推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完善信息化手段,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穿透式监测系统衔接,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严明财经纪律,强化执纪监督手段。强化纪律约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债务风险领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相关专项整治,制定完善严禁违规举债建设项目举措。接受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落实中央关于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情况的要求,首次向省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定期报送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债券发行、资金使用、债务风险状况等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政府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意见和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合理管控债务规模,提升债务管理水平,加强法定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持续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