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江西省立法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