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在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李军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提出,绿色生态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的鲜明特征,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对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作出具体安排。省委和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推进美丽江西建设指明了方向、谋划了路径。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决策部署,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标准保护,美丽江西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积极成效。
一、2024年度生态环境状况
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在高起点上巩固提升,主要指标保持中部领先、全国前列,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达94.0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逐年攀升。
(一)环境空气状况。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达到历史最好记录,连续四年保持“20+”水平;优良天数比率为95.5%,全年有3个月(6月、7月、11月)达到100%,为历史首次;重污染天数比率为0,PM2.5 、优良天数两项主要指标均为中部第1。11个设区的市空气质量连续3年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状况。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7%,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好于Ⅱ类水体比例首次超过90%,达到91.7%,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鄱阳湖区总磷浓度0.056毫克/升,同比下降5.1%(剔除自然因素影响后,鄱阳湖区总磷浓度0.054毫克/升,同比下降8.5%);长江干流10个断面连续7年、赣江干流33个断面连续4年保持Ⅱ类;县级及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4年保持100%。
(三)土壤环境状况。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步提升,地下水国考点水质优于国家考核目标,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8.3%,高出国家考核要求18.3个百分点。
(四)生态系统状况。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全国第2。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保持全国第2。全年完成人工造林(更新)面积93.59万亩,退化林修复160万亩,新建成绿色矿山48座,共建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542处。长江干流、鄱阳湖及3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江豚携子进城画面频现,江豚数量增至492头。累计创建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8个,创建数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蓝冠噪鹛国家保护研究中心成功获批,九江市获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武功山入选世界地质公园,篁岭获评国家5A级景区。
(五)声环境状况。全省设区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92.4%,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85.9%,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
(六)核与辐射安全状况。全省核与辐射安全态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辐射事故;国控和省控辐射监测网点数据正常,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七)环境风险状况。充分发挥省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守生态安全底线。持续加强危险废物、新污染物、尾矿库、重金属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年排查问题2155个,完成整改2017个。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应急作战、应急演练等多项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
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均圆满完成年度目标。过去的一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抓好中央督察反馈等问题整改。把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实生态保护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针对督察报告反馈的4个方面32个问题,按照“1+N”的整改思路,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部署开展10个专项攻坚行动,靶向开展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统筹推进各类督察监督问题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3184件信访件,已办结2670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7个,交办的3435件信访件,已办结3409件;2018-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8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0个;民进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其余4个阶段性完成并有序推进;中央办公厅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回访调研指出问题涉及的65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62条。
(二)聚焦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重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制定印发《江西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会同湖北、湖南联合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大力实施《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深入推进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建立地下水监测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地下水“一张网”建设。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三联”(联动、联享、联管)工作机制,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问题共享和成果共享,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统筹推进上饶、景德镇、抚州等地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
(三)强化统筹谋划,纵深推进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高标准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5个方面19项重点任务和60条细化举措。高规格召开省级美丽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就推进美丽江西建设作出具体部署。成立美丽江西建设研究院,高水平举办首届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学术研讨会。在全国率先编制出台美丽村庄、美丽园区、美丽工厂、美丽学校、“无废细胞”5项建设指南,推选公布150个“美丽细胞”建设优秀案例。稳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完善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全年新增“无废细胞”814个,“无废赣净”理念深入人心。高质量制作“美丽江西你我同行”系列宣传片,全方位多角度展现美丽江西建设成效。赣州寻乌水成功入选国家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四)践行“双碳”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启动全省碳排放监测分析服务平台建设,出台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方案,扎实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遴选培育首批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和第二批省级碳达峰试点,积极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试点,推动出台符合我省特点的减排方法学。全面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制定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方案。推进节能降碳十大行动,超额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累计打造4家国家级能效领跑者企业、8家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国家级绿色园区数量位居全国第4。大力推进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累计完成45笔排污权交易,成交额3786万元。强化绿色金融助力企业减污降碳,推选40个项目纳入人民银行省级绿色项目库,完成授信32.26亿元,放款8.47亿元。
(五)厚植生态底色,坚定不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省生态安全、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不断夯实源头预防体系的制度基础。全面实施《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积极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等制定修订工作。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在中欧加强生物多样性投融资机制对话会上分享江西实践经验,“有一种生活叫靖安”、永修“候鸟经济”入选生态环境部2024年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案例库。深入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累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038个,完成整改1008个。依法严肃查处污染环境、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2106件,提起公诉1007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80件,法院审结案件2620件,“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进一步推广。
(六)锐意改革创新,健全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应急等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组建生态环境领域省重点实验室联盟,构建协同创新模式。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在全国首创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和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推动实施多轮省内和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与湖北、安徽签署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连续9年实施省内全流域生态补偿,累计筹集流域补偿资金338亿元。推动出台省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生态损害赔偿与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办法。组建全国首个省级环评协会,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执业行为。与江苏、湖南、福建、湖北等省份建立生态环境执法合作机制,与周边6个省份全部签订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尤其是与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和鼎力支持密不可分。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监督上持续发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关切,为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攻坚期,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依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一是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我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偏公路的特征依然突出,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难度持续加大,面对国家碳排放强度和总量的硬约束,仍然存在能源资源约束趋紧、碳强度下降空间有限、绿色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明显增大。PM2.5浓度持续下降空间越来越小,优良天数比率难以稳定提升。鄱阳湖水质受水文动力过程变化、污染成因复杂、内源影响不可控等诸多因素影响,水质持续改善的基础还不稳固、时有反复。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历史欠账较多。三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还需健全。全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还有较大差距,对部分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和机理研究不够、认识不深,环境污染的演变规律、传输路径和控制途径等研究有待加强。
三、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的关键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十五五”规划系统谋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加快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提速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始终当好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优等生”。
全省生态环境主要工作目标是:水、空气等主要生态环境指标保持优秀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长江干流江西段、赣江干流断面水质保持Ⅱ类,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98%。鄱阳湖总磷浓度持续下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55%以上。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今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动各类监督问题整改。统筹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民进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反馈等问题整改,全力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等10个专项攻坚行动,探索对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继续拍摄省生态环境警示片。
(二)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推动“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提质增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协同推动多污染物减排,持续深化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聚焦重点断面持续开展达标攻坚,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监管,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三)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围绕美丽江西建设的谋划部署、组织实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统筹推进美丽江西建设各项工作,积极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分类施策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着力打造美丽城市建设样板城市。因地制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多措并举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大力推进“美丽细胞”建设,积极开展优秀案例推选宣传活动。加快制定美丽江西建设重点领域标准规范。
(四)助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深化落实“1269”行动计划,加快有色、钢铁、石化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因地制宜积极发展未来产业。全力抓好节能降碳十大行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统筹推进资源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更大力度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激发释放绿色消费潜能。加强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五)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统筹做好管控方案的动态更新和定期调整。加快实施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探索以小流域为单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新增打造一批示范样板。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调研,推动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总体规划实施,稳步推进井冈山国家公园、庐山国家植物园创建,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治理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和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完善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强运用实践。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提速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江西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