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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即将施行

2025/06/24 17:43   编辑:邵新羚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时代主人》编辑室

  6月24日,《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李军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力主持。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务服务办、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自2009年国家对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以来,江西持续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为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对数字化治理提出更高要求,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与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此次新修订的《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共24条,主要包括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实施全链条管理、强化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突出共建共享共治和设定相关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内容。其中,特别强调了要严惩数据造假行为,明确运行维护机构、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实施篡改伪造数据或干扰设备行为的处罚条款,对指使他人造假的单位或个人同罚。

  据悉,《条例》已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时代主人》编辑室王兆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