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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省级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08/12 16:12   编辑:邵新羚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2025年7月28日在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副厅长 苏昌平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政府委托,现提出2024年省级决算报告和省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报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省级决算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迈出坚实步伐。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省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5.9亿元,为预算的92.6%,比2023年决算数下降8.5%。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624.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642.2亿元、市县上解收入73亿元、调入资金35.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12.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9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3200万元,收入总量为5587.2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7.7亿元,完成预算的97.2%,比2023年决算数增长7%。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3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276.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8.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69.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3.3亿元、调出资金93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920万元,支出总量为5339.7亿元。收支扎抵,年终结余247.5亿元。

  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税收收入409.9亿元,为预算的92.4%,下降7.1%,主要是受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持续下降等因素影响,部分税种收入下降较多。其中,增值税308.2亿元,下降6.8%;企业所得税74.9亿元,下降7.2%;个人所得税25.8亿元,下降11.1%,主要是财产转让所得相关个人所得税收入下降。非税收入146亿元,为预算的93%,下降12.2%。其中,专项收入62.8亿元,下降21.3%,主要是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面积减少,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减少较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7.6亿元,下降1.4%;罚没收入15.1亿元,增长2.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9.6亿元,下降5.8%。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亿元,下降8%,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公共安全支出53.4亿元,下降1.8%;教育支出210.7亿元,增长5.3%;科学技术支出18.9亿元,增长7.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亿元,下降4.5%,主要是2023年一次性安排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资金较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3亿元,增长7.1%;卫生健康支出49.3亿元,增长8.2%;节能环保支出9.6亿元,增长17.5%;农林水支出46.6亿元,增长18.8%;交通运输支出64亿元,下降4.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8.6亿元,增长22.2%;金融支出58.8亿元,增长5.3%;债务付息支出22.4亿元,下降6.8%,主要是省级一般债务余额和平均利率均较2023年有所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情况。2024年,中央补助收入3624.5亿元,下降2%。其中,返还性收入259.6亿元,与2023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48.8亿元,下降4.5%,主要是2023年中央一次性安排增发国债资金补助较多;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6.2亿元,增长28.6%。2024年,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支出3276.3亿元,增长4.6%。其中,返还性支出414.4亿元,与2023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460.1亿元,增长3.3%;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01.8亿元,增长19.6%。

  预备费使用情况。2024年,省级预备费预算安排22亿元,未支出,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基建投资情况。2024年,省级基建投资预算安排9.2亿元,当年全部下达,主要用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新能力和产业升级等重大项目,以及乡村振兴、重大区域发展、生态文明等方面补短板项目建设,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

  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4.9亿元,其中,省级支出47.9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7亿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情况。2024年,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177.1亿元,预算执行中大力开源节流挖潜,加大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力度,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3.3亿元,年末基金余额500.4亿元。

  预算周转金收支情况。2024年,省级预算周转金年初、年末余额均为2亿元,当年无变化。

  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对2024年已下达省直单位尚未使用的预算指标75亿元按权责发生制予以列支,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3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7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6.3亿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61.6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亿元,其他支出0.1亿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全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9.1亿元,下降9%。省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9亿元,控制在年初预算之内,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19.6万元,增长3.3%,主要是根据任务需要,按计划开展对外交往、公务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918.2万元,增加161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亿元,减少798.4万元;公务接待费1644万元,减少192.3万元。

  政府债券收支情况。2024年,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419.7亿元。从债务类型看,一般债券635.2亿元,专项债券2784.5亿元。从债券性质看,新增债券1808.2亿元,再融资债券1611.5亿元。从债券期限看,5年期债券148.6亿元、7年期债券79.1亿元、10年期债券1420.8亿元、15年期债券447.9亿元、20年期债券498.3亿元、30年期债券825亿元。从举借层级看,省级举债281.7亿元,转贷市县政府债券3138亿元。2024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079.3亿元,其中省级154.9亿元;付息430.2亿元,其中省级45.7亿元。2024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053.6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16501.7亿元以内。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4亿元,为预算的101.2%,增长5.2%。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52.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784.5亿元、市县上解收入23.2亿元、调入资金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4.6亿元,收入总量为3281.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7.1亿元,完成预算的145.7%,增长42%。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78.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575.5亿元、调出资金11亿元,支出总量为3228.3亿元。收支扎抵,年终结余53.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2亿元,为预算的100.7%,增长17.7%。加上中央补助收入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6亿元,收入总量为17.5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亿元,完成预算的87.8%,主要是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支出减少;比2023年决算数增长34.7%,主要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对省投资集团支持力度。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7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等支出4亿元,支出总量为15.9亿元。收支扎抵,年终结余1.6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88.1亿元,为预算的104%,增长6.5%;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03.2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增长9.3%。当年收支缺口15.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96.5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基本一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年初报告的执行数为预计数。四本预算的收支项目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省级决算草案。

  (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门决算、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重点审核情况

  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入总额26574.3万元,本年支出21243.5万元,结余分配3418.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12.2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水利专项资金40亿元,当年全部下达,其中35.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大中型水库(闸)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水库、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万亩圩堤加固整治等方面;统筹4.9亿元用于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六)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024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迎难而上、积极作为,为促进经济回稳向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是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政策。保持适度财政支出强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过7600亿元。发行1214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持1400余个重点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208.5亿元,加大省级配套支持力度,支持137个“两重”项目建设,全省更新设备约15万台(套),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280余万件(辆)。下达158.4亿元增发国债资金,支持水利、高标准农田等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落实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新增发放贷款28.2亿元。发挥政府融资担保、农业信贷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杠杆作用,新增撬动社会资本3405.9亿元;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全年“惠企通”平台兑付财政资金153.8亿元,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第三季度开始,迅速落实中央和我省出台的一揽子增量政策,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提高高校学生资助补助标准并扩大覆盖面,向41.4万困难群众按人均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是统筹财力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总量达到19.2亿元,支持科技兴赣六大行动,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及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建设;全年为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减税降费及退税555亿元。安排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0.3亿元,总量较上年翻番,制定出台15条财政措施,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4-2026年统筹安排30亿元加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奖补力度;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全力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全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为11.6%;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88.5亿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65%,资金绩效评价考核连续8年获得优秀等次;统筹62.7亿元支持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209万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资金68.3亿元,建立一次性补充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加强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利用,支持江西旅游品牌建设和“引客入赣”,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下达18.4亿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省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长26.3%,增强地方发展主动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促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持之以恒保障改善民生。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0件民生实事圆满完成,民生领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八成左右。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09.8亿元,扶持带动创业就业95.3万人次,下达27亿元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6.5万人。财政教育投入持续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393.4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稳居全国前列,保障各学段教育经费;省级财政对市县编制内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调资所需支出全额补助;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配置约30万套“可躺式”课桌椅。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现18年连涨;完善人口发展支持政策,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免费提供孕产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为适龄女生接种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统筹27.1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矿山治理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同时,统筹资金保障卫生健康、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社会事业发展。

  四是蹄疾步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台进一步完善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调整完善出资监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适度强化教育、科研、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快推进省级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完成16项支出标准制定工作。修订省对设区市本级、县(市、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强化财政困难程度等系数调节应用。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改革试点。加强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和第三方机构监管。完善财政行政执法和处罚制度。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

  五是更大力度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落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审核批复各地化债方案;发行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建立“提级审核、专户管理、直接支付、债权人确认”的工作机制。压实省、市、县各级“三保”责任,健全“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县级财政工资统发,严格控制财政暂付性款项,2024年底全省财政暂付款规模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比重控制在5%以内;省财政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平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70万元和14万元,基层基本运转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基层“三保”总体平稳。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出台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办法;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超常规纵深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制定乡镇财政资金监管“1+7”制度办法,配合抓好“校园餐”、殡葬等专项整治。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审计、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

  与此同时,我们认真落实《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认真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不断改进完善预决算编报;积极做好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充分听取、积极采纳、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切实加强省级预算绩效管理。

  2024年省级决算草案已经省审计厅依法审计。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发现的情况看,省级决算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资金预算安排不够精准,下达不够及时;有的单位资金执行率较低;非税收入收缴不够规范;财政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逐项对照,举一反三,认真整改。

  二、2025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认真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全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巩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本面,努力实现财政平稳运行。一是深挖潜力提振消费。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下达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44亿元,带动全省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620万台(套/辆)、销售额368亿元,惠及消费者415万人次。支持健康、养老、文旅、体育等消费新热点加快发展。二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82.6亿元支持“十百千万”等重大项目建设;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72.1亿元用于“两重”项目建设。扩大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延长政策实施期限,推动新增发放贷款36.4亿元。三是精准帮扶经营主体。落实落细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及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经营主体税费负担。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杠杆作用,新增撬动社会资本超千亿元。四是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制定印发2025年民生实事安排及具体实施方案,10件民生实事稳步推进。千方百计稳定就业,下达就业补助资金23.7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4.7亿元,积极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低成本创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7.6亿元;继续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向48.5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向49.5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五是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深化零基预算改革30条硬措施,推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评估。严格省级预算调剂管理。健全基层“三保”体制机制。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巩固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整治成果;扎实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和基层财政资金违规向个人账户转账专项整治。

  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6亿元,增长0.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87.4亿元,下降1.1%;非税收入完成728.6亿元,增长2.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1亿元,下降0.1%。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1亿元,增长1.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6.8亿元,增长0.8%。

  上半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5.7亿元,下降15.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1.1亿元,下降29.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71.8亿元,下降25.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56.2亿元,下降34.7%。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1亿元,增长6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9亿元,增长3.9%。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14亿元,增长7.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42.7亿元,下降0.2%。

  当前全省收支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稳定财政运行压力大。受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全省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各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力大。融资平台隐性债务清零难度较大,土地出让收入持续减收,政府全口径债务率上升较快。三是财政管理质效有待增强。有的地方和部门财政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推动严格过紧日子要求还需加力,市县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质效不一,基层财政资金监管能力有待提升,财政大数据应用进展还需加快。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紧扣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和预算收支目标,落实好一揽子存量和增量政策,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扩大国内需求。管好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两重”建设,加力推动“两新”工作。支持提振消费“七大行动”,推动文旅体商融合发展。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审核,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统筹资金推进水利、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家综合货运枢纽城市建设,推进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支持外贸稳中提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是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统筹用好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入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技术改造。加快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奖补政策实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千项技改、万企升级”行动。支持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开展“双一流”建设攻坚,深化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改革发展,为现代化产业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和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建设,实施省级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和“2030启航工程”;用好管好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赣鄱英才”“博士后九条”等项目实施,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育用留”。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等政策,及时兑付财政惠企资金,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三是促进城乡区域协同发展。保障乡村振兴财政投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取消产粮大县县级配套要求,落实产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利益补偿机制。建设“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统筹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力推进长江大保护攻坚行动,实施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高质量推进赣西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提升林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重要区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建设,推进庐山国家植物园、井冈山国家公园创建。探索深化长江流域鄂赣段、赣皖段干流及支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合作,完善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项目建设,系统化全域推进节能减碳,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力办好2025年10件民生实事,确保如期圆满完成。统筹用好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扩岗稳岗,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两率”。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财政补差水平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关爱“一老一小”,落实育儿补贴制度,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发放托育服务消费券,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支持送戏送电影下乡、公共文化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基层群众健身场所建设和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开展等。积极支持景德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六是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深化零基预算改革“30条”,开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评估和清理整合;落实我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推进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政府投资基金预算管理,分类制定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办法。抓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收入绩效管理试点。全面完成省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计划,研究制定新一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制定完善相关收费基金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管理,推进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编制财政“十五五”规划。

  七是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用好专班工作机制,落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推进化债工作深入开展,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加快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完成融资平台退出任务,有力有序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加快推进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完善重大政策评估机制,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超出财政能力安排支出。研究制定“三保”风险应急处置等制度,压实“三保”分级责任;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合理提高设区市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和风险应对,切实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健全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规范财政专户和银行账户管理。

  八是提升财会监督质效。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制定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办法。实施财会监督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研究推动财政资金链条穿透式监管。协同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殡葬、医保基金、养老服务等领域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