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化人大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精神,根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有关要求,抚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改革,在抓重点、育亮点、破难点上下功夫,持续强化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着力筑牢政府债务“防火墙”,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抓重点,拧紧政府债务监督“发条”。紧扣政府债务管理的核心环节和风险点,精准发力,强化刚性约束,确保监督“发条”越拧越紧。聚焦预算审查源头管控。严把“借”的关口,加强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重点审查债务规模、结构、用途、偿还计划及资金来源、风险等方面,确保举债规模合理、程序合规、投向精准,从源头上拧紧举债“阀门”。6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了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强化债务管控,严守风险防线,并加强审议意见的转办和跟踪督办工作,确保落实到项目的债券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债券尽早实施置换。紧盯债务限额“红线”管理。严格监督政府债务余额是否控制在经批准的债务限额之内,确保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这条“硬杠杠”,债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截至2024年末,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为1119.43亿元,政府债务总量控制在上级核定的限额内。强化偿债能力评估与预警。督促市财政局依托财政部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重点监督政府偿债计划和偿债资金的落实情况,对高风险地区或领域进行重点跟踪监督、动态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定期报送各县(区)政府债务风险等级评定通报情况,对风险等级上升地区及时下发工作提示等。2024年市县债务率在全省设区市中处于较低水平,风险总体可控。
育亮点,激发政府债务监督“活力”。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激发监督活力,提升监督的穿透力和影响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深入推进“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债务管理报告制度、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政府债务信息报告与共享机制、政府债务管理监督调研分析等监督措施,聚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审计查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的政府债务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调研、预算联网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推动政府部门直面问题、改进工作。打造全过程闭环监督。把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贯穿到政府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审查批准和预算执行监督的全过程,确保政府债务资金安排和使用更好体现和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仅关注债务发行的合规性,更延伸监督债务资金的使用绩效、项目运营管理情况以及最终偿债结果,完善监督发现问题、提出审议意见、跟踪督促整改、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意见落到实处,形成监督闭环。推动信息公开透明。监督并推动政府通过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等多种渠道,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政府债务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提升政府债务信息的透明度。
破难点,疏通政府债务监督“经络”。着力打通堵点、破解难题,畅通监督“经络”,增强政府债务监督实效。着力化解隐性债务风险。6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全面报告上一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监测及改革转型等情况,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化债方案,严控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推动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压降和市场化转型,有效疏通了风险淤积的“堵点”。促进专项债券资金提质增效。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资金申报、发行使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穿透式监管,重点关注项目质量、资金支出进度、形成的实物工作量以及项目收益平衡等情况,推动债券资金提质增效。4月至6月,针对近两年部分专项债券资金闲置、效益低等问题,通过组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及时跟进了解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债券发行的重要参考,推动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疏通资金“低效”的“脉络”。健全多方协同监督机制。加强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运用等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打通监督力量分散的“关节”。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判政府债务风险形势,着力破解债务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同时,强化对社会监督的引导,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政府债务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效能。(抚州市人大莫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