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2日在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省司法厅厅长龚惠民
省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尹弘书记、叶建春省长在今年先后对行政复议工作作出批示指示。5月27日,叶建春省长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汇报。6月2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司法部对我省高度重视运用行政复议成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高质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3年以来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坚持深化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一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实现行政复议工作“一级政府一个窗口”对外,省、市、县三级政府集中行使其所属部门行政复议职责,各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分级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送达”。全省共成立112个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聘请3268名委员,为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就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二是深入推动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精心部署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各地党委、政府把学习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摆上重要议程,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重要内容。南昌市、九江市、萍乡市、赣州市等地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对行政复议工作作出专门指示批示。三是着力优化配套制度。对照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中的新规定新要求,及时做好涉及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3件并修改1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赣江新区行政复议案件管辖的通知》,优化赣江新区行政复议案件管辖,为辖区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
(二)坚持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涉企案件办理力度。连续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行政复议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行动。高质量办理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复议案件。二是推行便利企业服务举措。前移业务受理窗口,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行政复议材料代收、法律文书邮寄等“零距离”申请行政复议和“全流程”化解行政争议的服务。赣州市龙南市、定南县在开展代办服务基础上,结合实际设置工业园行政复议庭,有效节约了企业维权成本。三是注重以案释法以法说理。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结合听证会、调查会、协调会等工作方式,为企业答疑解惑,积极消除政企之间因对法律政策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隔阂。连续两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件行政复议服务民营经济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直观展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功能,指导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取得良好效果。
(三)坚持工作创新,强化穿透分析分类指导。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应用系统思维、全局思维,跳出“个案办理”推动“类案规范”,用数据说话,用案例支撑,穿透问题现象分析问题背后成因和工作责任,综合各地各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研判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态势。一是开展穿透分析。对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全量数据,尤其是行政复议纠错、行政应诉败诉等数据,按照地区、领域、行为类别等进行穿透分析,深入剖析行政争议集中的重点领域、地区、事项存在的问题,指出问题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二是加强请示报告。省行政复议机构及时梳理总结行政复议的工作进展情况,常态化报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省司法厅及时总结2024年、2025年上半年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向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省委政法委报告,让上级机关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为其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相关省领导、部领导均予以充分肯定。三是进行分类指导。针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穿透分析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建议,推动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范重点领域行政行为的工作措施,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2025年8月4日,省司法厅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制定《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工作指引》,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四)坚持实质化解,推动行政争议案结事了。一是坚持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依法调解的理念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2023年和2024年全省调解、和解率分别为21.73%和29.6%。我省相关工作经验报道《复议“挺在前”争议“速化解”》获司法部官媒转发。二是健全复议调解工作机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极探索提升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质效的方法和路径,催生了一系列制度成果,如赣州市司法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建立公安交通管理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化解工作机制,实现交通管理领域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无缝衔接,推动大量行政争议在前端得到快速化解。三是汇聚行政争议化解合力。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形成化解争议合力。省司法厅与省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场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的指导意见》,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行政争议引导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良性互动。
(五)坚持监督纠错,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是加大个案监督纠错力度。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有错必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监督纠错作用,2023年和2024年全省纠错率分别为15.96%和19.16%。二是规范监督执法共性问题。结合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系统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全省共制发意见书、建议书489件。九江市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一并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既规范了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又避免了同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该案例在今年司法部举行的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作为首个典型案例发布。三是协同联动提升监督合力。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深化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通过开展法治督察、组织执法培训、召开协调会议、邀请旁听听证等多种形式,对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进行专业指导。2024年,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对部分地市、县区及省直单位进行法治督察,将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复议意见书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以督促改,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六)坚持强基固本,夯实行政复议工作基础。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内部调剂、招录、遴选等多项举措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学历和专业背景进一步改善,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尤其是县级行政复议队伍力量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各地加快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指导功能和咨询功能,更加彰显“外脑”作用。省司法厅通过完善上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对下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指导工作机制、加强类案分析和办案指引、开展案卷质量评查、举办行政复议业务培训等方式,强化基层行政复议机构能力建设。三是强化工作保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办案场所、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场所建设,全省112个行政复议机构均按规范化要求建成了行政复议工作场所。实现了行政复议现场接待全覆盖,进一步畅通了行政复议申请渠道,2023年、2024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分别同比增长75.7%、115%。2024年,我省就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先后两次在司法部相关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行政复议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单位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化解行政争议的力度不够等。
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有的单位依法监督纠错力度尚有差距,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能力还不足。
行政复议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成因日益复杂多样、实质性化解难度提升,有些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办案能力不足。
三、下步工作措施
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加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作用、进一步优化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穿透分析分类指导。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梳理分析,对行政违法及不当问题进行源头规范和整体预防,分类指导推动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加强源头化解实质化解。综合运用多种办案方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情理法融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行政审判、行政检察、信访等工作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构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加强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充分运用法定纠错方式及意见书建议书等机制,依法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做好“后半篇文章”。
加强复议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对下指导机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专题培训、模拟攻防演练等方式,提升复议人员工作能力和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