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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10/09 09:54   编辑:邵新羚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2025年9月22日在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副厅长苏昌平

  近年来,全省上下全面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决策部署,积极履职尽责,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加大盘活力度,持续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资产总量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账面净值)17244.4亿元,负债总额2251.2亿元,净资产14993.2亿元。其中: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750.3亿元,负债总额425.2亿元,净资产2325.1亿元。

  (二)资产分布情况。

  1.从单位性质看。行政单位资产总额7682.9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561.5亿元。

  2.从资产构成看。流动资产2446.7亿元,固定资产2874.8亿元,在建工程2046.4亿元,公共基础设施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9079.5亿元,其他资产797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全省各级各部门持续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夯实管理基础、优化管理机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效不断提升。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管理机制。以《江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指导,配套制定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制度。印发《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引》,压实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健全分行业、分系统的管理制度和内控办法。

  (二)聚焦关键环节,强化全周期管理。强化资产配置,实现以存量控增量。优化出租处置,实行分层审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挂牌,保障国有资产阳光交易和保值增值。加强收益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三)统筹资产盘活,充分释放价值。全面清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超标准配置的国有资产,建立盘活台账,多措并举开展盘活。落实《江西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江西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等规定,持续提升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力度。搭建线上虚拟公物仓与线下实体公物仓,丰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渠道。

  (四)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管理效能。印发《江西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开展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工作。多部门联动协调解决省级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历史问题。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资产全流程规范管理。抓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工作连续两年获财政部通报表扬。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效

  经过多年努力,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管理质效不断提升。

  (一)行政事业单位履职效能提升。做好省属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资源整合资产管理工作,全面完成涉改学校资产划转移交工作。加强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建成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并正式上线运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日益健全,调剂使用公务用车,最大限度延长资产生命周期,有效节约购置经费。

  (二)社会事业稳步推进。全省新建、改扩建公办园291所,新增普惠性幼儿园园位6.8万个,全省共撤并小规模教学点8872个。全省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82.4%。整合利用闲置校舍等资源新增“一老一小幸福院”527家,总数达698家。

  (三)科技成果转化提速增效。推动各级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的使用和处置,放宽审批权限、精简流程,依法依规可自主决定许可、作价投资或转让,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建机制、严管理、强监督,更好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保障单位高效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及我省实际,推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出台文物资源资产等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制度。以更加完善的资产配置标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探索建立行业(系统)专用资产配置标准,积极开展试点,逐步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

  (二)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提质增效。优化在用资产,以最精简的资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推进单位加大现有资产功能挖潜、修旧利废的力度。摸清省级可盘活资产资源情况,形成省级可盘活资产清单,分类提出依法依规处置闲置资产的具体办法,督促省直部门和单位加大资产处置力度。建设跨级次、跨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加强平台运用,优先通过调剂方式开展资产配置,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基础。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增加监测预警功能,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动态化、精细化监管。从尊重事实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容缺办理的可行性,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土地、房屋产权登记比例再提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制度,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和运行效益。

  附件:2024年度全省教育领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2024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教育领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教育领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 各级各类学校情况

  2024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7969所,在校生1075.8万人,教职工80.8万人。其中:幼儿园9404所,在园幼儿114.5万人;小学5117所,在校生354.7万人;初中2262所,在校生207.3万人;普通高中577所,在校生125.7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402所(含技工学校130所),在校生65.4万人(含技工学校19.0万人);高等学校115所,其中普通本科47所(含职业本科4所,独立学院7所),高职(专)64所,成人高等学校4所,在校生204.7万人;特殊学校92所,在校生3.7万人。

  (二)全省教育领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年底,我省教育行业各级各类学校资产总额为2071.1亿元,较2023年增加269亿元,增长14.93%。

  全省按省本级和11个地市统计,省本级资产总额为665亿元,排名前三的地市分别为赣州市239.6亿元、九江市219.8亿元、南昌市205.1亿元。最低的分别为鹰潭市39亿元、新余市43.4亿元、景德镇市57.3亿元。

  (三)省属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资源整合情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资源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指导督促各涉改院校完成资产清查和核实认定,已取得良好成效。2024年底,已完成涉改院校资产划转工作,涉及学校资产总额约133亿元,负债总额约12亿元,净资产总额约121亿元。

  (四)全省撤并小规模学校资产盘活利用情况。

  根据《江西省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试点工作方案》(赣府厅〔2023〕48号),2024年,我省全域推进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革,通过整合“小而散”“空心化”的农村小规模学校,整合教育资源,有效抬高全省义务教育底部,提升农村学校办学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全省共撤并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8832个,房屋面积727.5万平方米。面对乡村“麻雀学校”资产利用率低的问题,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充分盘活利用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小规模学校5334个,房屋面积428.8万平方米,其中10.1万平方米用于乡村学前教育、10.3万平方米用于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8.7万平方米用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65.3万平方米用于老年服务、334.3万平方米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一老一小”幸福院、卫生所等其他乡村公益事业。

  二、我省教育领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江西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

  (一)健全完善资产管理体制。全省教育系统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要求,将国有资产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强化了资产配置预算和账务处理要求,实现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提高了决算、财务和资产报告质量。进一步落实“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高校”三个层次的审批流程,规范台账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及时、足额收取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益,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各地各校参照省财政厅发布的《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资产管理办法,完善了管理流程,明确了审批权限,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方面细化完善了分类管理制度或实施办法,从制度上保障教育行业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如:抚州市教体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抚州市市直教体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教育行业资产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学校、教体局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规范资产管理流程,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又如,南昌航空大学先后修订《南昌航空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南昌航空大学通用行政办公设备和家具配备标准与指导使用年限办法(修订)》等文件,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推进教育资产盘活使用。组织开展省属高校闲置资产全面摸查,要求各高校摸清闲置资产底数,将盘查发现的闲置、低效资产,列入资产盘活范围。大力推动公物仓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按照《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资产纳入公物仓,按规定及时办理本单位公物仓资产入仓、使用、退仓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单位内部调剂或通过“公物仓”调剂方式配置,并定期报送公物仓资产使用情况。

  三、教育领域国有资产服务教育强省情况

  2024年我省努力构建教育战略性投入机制,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202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393.2亿元,比上年增长1.2%,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持续成为第一大支出并多年稳定在18%以上,为教育强省建设发挥了支撑、助力作用。

  (一)夯实基础教育工作基石,提升教育公平。统筹下达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等重点教育民生资金64.9亿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园291所,新增普惠性幼儿园园位6.75万个。4个县(区)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4个县(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656所,新增学位16.4万个。新增安排8750万元,为668所中小学配备30万套“可躺式”课桌椅,为252所中小学安装9万盏无粉LED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域推进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2024年优化整合农村小规模学校4303所,农村学校空间布局明显优化,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异进一步缩小。

  (二)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产教融合。统筹下达41.09亿元,推进部省共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建设20个市域产教联合体、45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校企共建58个现场工程师学院,覆盖我省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出台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群建设标准,开展认定工作。实施“10+10+10”专项行动,紧密对接国内高水平学校和行业龙头企业,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校校、校企合作共建38个产业学院、52个实训室(基地)、240个专业,联合培训1.67万人。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6所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高校在教育部绩效评价中,有2所被评为优秀、3所被评为良好,深入实施第二轮省级“双高计划”,建设16所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50个高水平专业群。

   (三)调整高等教育学科布局,推动内涵发展。统筹下达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等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资金50.94亿元。持续优化高校布局,江西飞行学院、赣南医科大学、江西职业技术大学正式挂牌。实施“双一流”建设攻坚行动,集中资源对11个学科重点建设。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制定学科专业设置指南,开展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行动,74%的新设本科专业与“1269”行动计划紧密相关。新增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2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和52个,有力支撑我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有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3个,总数达7个;获批航空领域国家实验室创新中心1家;推进建设2个省实验室。新增5个国际联合实验室,增设中巴粮食国际学院、华东交大中国铁建俄罗斯中文工坊等一批海外办学机构(项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职责,指导、监督所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体责任,根据省、市、县级已出台的资产管理相关办法,进一步完善细化资产管理具体办法,推动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各项流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精神,积极运用调剂、共享、出租、处置等“组合拳”,盘活学校闲置资产,尤其是对体量较大的资产,指导各校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因地制宜提出使用或处置意见。常态化推进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持续抓好撤并学校资产的盘活利用,优先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一老一小”幸福院、研学基地等乡村公益事业,进一步盘活资源,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三)强化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信息化建设、统计报告、日常监督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形成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的业务流程,对流程中各个节点进行把控,依托大数据技术对资产全生命周期进行高效管理。按照资产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的部署安排,加快推进各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各类资产的标准化信息登记与管理,形成全面完整、真实准确的资产信息,并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基础信息库。完善资产入库、使用、处置、清查核实、调剂共享、动态监管等管理流程和审核规则,对资产管理各环节进行全程登记,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