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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大:立足基层实践推动备案审查工作

2025/11/04 09:11   编辑:邵新羚   来源:宜春市人大

  法者,治之端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与支持下,宜春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构建覆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理过程全链条,推动市、县、乡镇三级人大立足基层实践,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展现新作为,焕发新气象。

  以法为纲,把舵定向

  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2024年9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有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备,为全市各级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明方向,提供依据。

  上下联动一盘棋。在省备案审查条例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在樟树市召开市县乡三级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对省备案审查条例进行学习宣传贯彻部署,推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协同发展。今年,为推动省备案审查条例贯彻走深走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向市人大各专工委、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发送工作提示,逐项落实省备案审查条例的各项内容。

  深学细悟一张网。全市各级人大对标对表,通过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体系,共组织备案审查工作培训10余场,深入理解省备案审查条例的内容,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原则与各项规定,将其作为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要行为准则。丰城、万载等地人大为进一步加深对省备案审查条例的学习贯彻,邀请省人大备案审查专家对条例进行专门解读,现场指导备案审查工作。上高县人大面向全县人大干部、县“一府一委两院”、各乡镇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开展省备案审查条例宣讲活动,落实落细备案审查工作。

  建章立制一把尺。奉新县人大为解决备案审查“标准不细、流程不清、纠错不力”问题,广泛征集了市人大、县“一府一委两院”、县人大各室委及13个乡镇人大意见25条,历时6个月,经3轮修改后制定出台《奉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办法》。樟树、高安、靖安等地人大也相继启动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制定或修改工作,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更具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守正创新,千帆竞发

  聚焦源头,做实“三有三必”。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定期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制定机关及时、准确、规范地开展报备工作。截至目前,督促制定机关补报规范性文件6件,对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3件文件,予以退回。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运用江西省备案审查数据库等平台,数字赋能备案审查工作,实现市县乡三级信息应用“全覆盖”。袁州区人大通过定期翻阅区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实地查阅区“一府一委两院”文件制定目录,共享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文件清单等,防止漏报、漏备。针对报备不及时、不完备、格式不符的现象,铜鼓县人大通过“条目式”管理,定期开展通报,要求报备机关每半年上报一次发文目录,重点检查有件不备、不及时报备等情况,确保可追溯,备审有保障。

  广开言路,搭建民意直通车。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督促制定机关在数字人大法律法规数据库按时上传、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截至目前,全市上传数据库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60件,让社会公众能够及时知晓并查阅,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高安、奉新等地人大积极开展入库文件“回头看”工作,及时检查,推动县乡文件同步录入,文件入库率在全市排前列。铜鼓县人大坚持“民主监督+代表工作”相结合,探索让基层人大代表、群众有序参与审查,把备案审查工作同代表建议结合起来,筑牢专业基础和民意基石。

  借助外脑,组建专家智囊团。审查是备案审查工作的核心。市人大常委会以深化改革为契机,与宜春学院搭建人大立法校地合作联系平台,在人大立法、备案审查等方面开展协作,对疑难、复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把脉问诊”,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樟树市人大建立备案审查工作专家库,聘请7名当地法律领域人士为备案审查法律专家,为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赋智赋能。宜丰县人大也专门邀请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以及检察院、法院有关人员参与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延伸乡镇,激活基层监督哨。市、县两级人大按照要求,加强对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袁州区人大探索区、乡镇两级人大“一套制度”助联动,在制定的《备案审查办法》中专列一章,针对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特别规定,明确备案审查范围、形式、内容等,并制定乡镇和街道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图,建立健全“登记编号—初审分类—专业审查—意见反馈—文件归档”工作流程,实现“一张流程图”全规范。靖安县人大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审查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向乡镇人大征集意见建议,围绕文件合法性等问题展开多次讨论,推动乡镇人大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

  精准发力,破解难题

  以问题为导向。市、县、乡镇三级人大坚持从程序性备案向实质性监督转化,善用沟通协商、专家意见、提出审查意见、督促纠正等方式,及时与文件制定机关沟通,强化规范性文件全链条管理,推动问题解决,督促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整改要求“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例如,袁州区人大对乡镇人大制定出台的集镇管理办法进行了主动审查,经审查发现存在与上位法不相符的情形,推动该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形成监督闭环。樟树市人大主动对全市14个乡镇人大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面督导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3个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纠正。

  以法律为准绳。规范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多项涉及重大改革和政策调整的文件清理工作。2024年,为破除企业发展障碍,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各级人大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审查,排查清理了144件的规范性文件,废止涉企决议决定2件。2025年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集中清理,在深入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主动与省人大对接与沟通,对需要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计划,及时启动修改程序。(宜春市人大黄楠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