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环保赣江行活动情况的报告

2025/12/09 17:14   编辑:邵新羚   来源:省人大环资委

——2025年11月24日在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  沈谦芳

省人大常委会: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寄予厚望,强调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省委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多次就人大依法推动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交任务、提要求,今年还领衔“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重大改革项目。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2024年作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围绕推动《决定》贯彻实施统筹部署开展2025年环保赣江行活动。现将活动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活动基本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将2025年环保赣江行活动列入年度监督计划,主任会议审定活动方案,省人大环资委具体组织实施。活动以“推动《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深入贯彻实施”为主题,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督导问题整改、重点检查与暗访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3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7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吴忠琼出席活动启动会,对活动深入推进提出要求,并率队赴南昌、九江专题调研河湖建设与保护工作。8月至11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小平带队,邀请专家赴赣州、九江等地调研督导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代表深入宜春、景德镇围绕《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活动期间,省人大环资委组织暗访小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赴9个设区的市28个县(市、区),围绕重点领域生态环保问题开展暗访检查,累计查看点位129个,发现具体问题40个,并及时予以交办。检查过程中,对去年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据调度和抽检,截至11月10日,去年活动发现的46个具体问题,共完成整改42个,仍有4个还在整改当中。

  二、《决定》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活动中了解到,《决定》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会议部署、交流研讨、普法宣讲、网络宣传、知识竞赛、细化措施等多种形式,迅速推动《决定》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省级层面制定《江西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进一步细化《决定》落实举措,围绕“四个走前列”实施七大行动,持续抓好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同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2025年将两个方面工作要点合二为一,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各级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开展专项监督、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及部门全面落实《决定》有关规定,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依法推动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一)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化污染治理。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25年1-9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24.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95.6%,两项指标均居中部六省第一。统筹“五河两岸一湖一江”治理,推进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同期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6.2%,全国排名第11位。严格管控土壤和地下水风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5年,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连续9年优于国家考核目标。二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现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得到中央改革办充分肯定。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建设,积极创建井冈山国家公园和庐山国家植物园,全省现有自然保护地542处,近两年发现新物种54种。探索“生态修复+”模式,修复后土地用于发展特色农林产业,“十四五”以来累计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超47万亩。三是严守安全底线。统筹水安全、资源安全、环境安全、生物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废物和新污染物管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推进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二)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一是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实施制造业“1269”行动计划,建设3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电子信息产业规模1.16万亿元,新能源产业营收4000亿元。上饶光伏产业集群汇聚规上企业百余家,2024年营收1598.6亿元。实施“千项技改、万企升级”,钢铁行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建立区域制造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国家级绿色园区数量居全国第五。二是稳妥推进“双碳”。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逐步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南昌、萍乡获批国家碳达峰试点。积极推进能源转型,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194.4万千瓦,占全省总发电装机容量的56.7%。成立省碳中和研究中心,组建生态环境领域省重点实验室联盟,累计建设省实验室2个、省级研发平台超400家。加快产品碳足迹管理,主导编制1项国家标准,宜春锂电池入选国家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三是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实施城市废旧物资循环体系建设等十大工程,推进资源科学配置和节约高效利用。深入推进2个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和9个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速领跑全国,铜、稀土产业再生利用比例超六成。

  (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开辟新路径。一是健全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统计报表制度、总值核算规范、结果应用意见等制度规范,连续三年开展省市县三级GEP核算,初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制度框架。在赣州、吉安等地探索开展VEP核算,成功获“VEP+项目”贷超5亿元。创新自然资源“资产包”整体配置、组合供应模式,获自然资源部肯定,九江实践在《人民日报》刊发。二是加快产业化利用。大力发展油茶、毛竹、林下经济“三大产业”,推动“一县一业一品”,建成林业特色产业园15个,油茶林1693万亩、竹林1765万亩、林下经济3979万亩,林业总产值突破7100亿元。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全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7392个、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25个,分别居全国第4和第2位。三是推动市场化运营。出台生态资产价值评估、价格形成及各类权益交易管理办法,生态资源权益类产品累计成交超320亿元。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古村落金融贷等做法全国推广,绿色贷款余额超1万亿元。全国首单崩岗治理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全国首单崩岗治理新增耕地指标交易相继在赣州落地。

  (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果。构建覆盖系统保护、环境监管、绿色产业、市场体系、社会共治及考核问责的六大制度体系,42项改革成果获国家推广。深化生态补偿,推动赣粤东江、赣湘渌水等跨省流域补偿,鄂赣、赣皖先后签订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施两轮省内流域补偿,累计筹集投放资金338亿元。创新出台生态环境分类执法监管办法,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区域派驻监察等改革做法在全国推广,牵头制定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在全国首创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林权收储与担保机制。加强法治保障,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湿地保护、污染源监测、饮用水源保护、海绵城市等领域立法,出台省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生态损害赔偿与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办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以最严法治守护绿水青山。

  三、《决定》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活动中发现,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省份,我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条件优越、成效明显,但对标“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更高要求,还有一系列突出问题亟待破解。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少数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髓要义把握不够透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得不牢,贯彻落实《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有欠缺。一是重发展、轻保护倾向一定程度存在。个别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政绩观存在偏差,未能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情况下,容易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开绿灯”,给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压力。二是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抓得不实情况一定程度存在。有的地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管存在宽松软现象,未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至偷排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工作被动。个别地方对辖区内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对群众长期反映的环境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或者动真碰硬解决不够,以至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舆情。三是盲目乐观心态一定程度存在。少数地方或部门陶醉于“优等生”地位,未能清醒认识到我省生态环境质量好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先天自然禀赋,对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重视不够,忽视了监管能力、治理效能等方面的短板,以至在相关督察、考核中暴露出这样那样的问题。

  (二)环境基础尚不牢固。长期积累形成的结构性、根源性、区域性环境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仍不稳固,局部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一是系统性治理任务依然艰巨。鄱阳湖总磷污染、湿地萎缩与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交织,系统性保护修复面临挑战。鄱阳湖总磷浓度还未完全达到湖库Ⅲ类标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欠账多,全省仍有约5万亩待修复面积,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部分区域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家底不清,监测网络不健全,治理修复缺乏精准依据。森林质量总体不高,松材线虫病等疫情影响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矛盾在局部地区依然存在。二是环境风险防控存在短板。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上还有差距,部分化工园区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风险预警体系与应急处置能力不足。一些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直排、偷排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水体污染、大气异味等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生活,易成为舆情焦点。今年赣江蓝藻爆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三是环境基础设施支撑不足。部分地区污水管网覆盖不全、处理设施效能偏低、运维保障机制不完善,导致污水直排、雨污混排及溢流等问题仍较突出,暗访调研发现16个入河(湖)排口水质超标、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或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偏低。鄱阳湖区周边还有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部分小散农户和养殖户的环保意识有待加强,一些中小型水产养殖承包期短、承包人更换频繁,尾水处理难以有效推进,暗访调研发现3个水产养殖公司尾水超标排放。大宗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还有短板,存在监管盲区和风险隐患。

  (三)绿色转型压力较大。全省传统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和转型升级步伐仍待提速。一是能源、产业与运输结构三重承压。全省传统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约七成,高耗能行业用能占规模以上工业用能比重在84%以上。中国能源研究会《2024年中国高耗能行业区域分布白皮书》显示,江西省高耗能企业数量占比35%(全国平均28%),显著高于长三角地区(18%)。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尚未根本改变,能源结构优化的基础尚不牢固。同时,公路运输占比超过90%,铁路与水运货运量占比合计仅约10%,结构性矛盾突出。二是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机制尚不健全。现有鼓励引导类政策总体偏少、形式单一,部分政策因操作复杂、绩效难评,有影响力的探索实践不多。科创平台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资源投入有限,对全产业链发展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三是企业绿色转型面临多重障碍。部分企业主动转型意识不强,缺乏绿色改造投资意愿,“不愿转”现象普遍;多数企业缺少专业绿色化管理团队,对先进绿色低碳技术了解不足,陷入“不会转”的困境;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企业资金多优先用于维持运营,绿色转型投入不足,形成“不敢转”的普遍心态。

  (四)价值转化不够畅通。当前,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键环节仍存在一些堵点卡点问题。一是生态产业化发展不够充分。生态产业体系整体规模和竞争力依然偏弱,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兴业态发展模式趋同,特色不鲜明,可供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仍然不足。省内缺乏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高端品牌,导致产业链延伸不足,价值链提升乏力,生态资源禀赋优势未能高效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二是市场化配置机制尚未健全。生态价值核算结果的应用范围有限,与全省综合考核、生态补偿等政策的衔接仍处于探索阶段。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高度依赖政府推动,社会资本参与不足,交易品种相对单一,利益分配机制模糊,难以形成活跃、高效的生态产品交易市场。三是绿色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尚不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业的力度偏小,大多仍以传统的抵押物价值或未来收益“现金流”作为放贷标准,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精准性有待提升,创新金融工具的应用场景尚需拓展。金融资源与生态经济项目的对接机制不够顺畅,影响生态价值转化项目的落地和发展。目前林业碳汇金融仍以授信和保险为主,碳汇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产品尚属空白,难以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

  (五)支撑手段不够有力。当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仍存在短板,科技、政策与管理等支撑保障不足,制约治理效能充分发挥。一是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有待提升。生态环保法规体系还有空白,如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缺乏配套立法,法规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整体性有待加强,部分制度设计亟需完善。治理体系中条块分割、权责分散问题突出,目标统一、责任共担、措施协同的系统治理合力尚未有效形成。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与装备不足,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的情况依然存在。同时,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精准治污等领域的应用广度与深度不足,污染成因等基础研究及关键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有待加强。二是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尚不完善。推动绿色发展的价格、财税、采购等政策协同性不足,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有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信用评价等市场化政策工具的激励约束功能未被充分激活,政策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三是社会共治机制仍不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在及时性、规范性和可读性方面有待提升,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仍需进一步拓宽。环保社会组织培育不足、能力偏弱,政府、企业、公众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有效格局尚未形成。

  四、进一步实施《决定》的意见建议

  为推动高质量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针对《决定》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提高站位压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的工作部署,深刻把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新部署新要求,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决定》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清醒认识我省生态优势的先天禀赋与治理短板并存的实际情况,坚决破除盲目乐观心态,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认真落实制度规定,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以更严作风、更实举措加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全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刚性约束,树立重实干、强实绩、看长远的鲜明导向,确保《决定》各项规定执行有力、落地生根。

  (二)聚焦重点抓落实。一是深化生态治理修复。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加强“五河两岸一湖一江”排污口监管,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和拦截利用,促进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协同增效。加大赣江蓝藻治理和鄱阳湖总磷削减力度,深化流域协同共治机制,稳步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提升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大力实施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探索“生态+”治理模式,促进生态修复与产业融合。全面推进化工园区“一企一管”及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提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效能。二是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统筹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民进中央民主监督反馈等问题整改,强化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整治落地见效。坚持举一反三,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加快补齐设施短板。抢抓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机遇,编制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一城一策”技术整治方案,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处理效能。统筹规划建设区域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设施,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三)加快转型增动能。一是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完善“两高”项目管理机制,推动有色、钢铁、石化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绿色能源供给,持续推进清洁煤电、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智能配电网建设,有序试点实施绿电直连,探索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新模式,推动新能源高效利用。推广新能源车,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发展多式联运,提升铁路、水路承运比重。二是做强特色生态产业体系。强化规划引领,实施差异化发展策略,依托各地独特的生态资源,重点打造生态农业、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食品等优势生态产业集群。持续深化“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绿色龙头企业和区域公共品牌。强化产业链条,延伸发展生态产品的精深加工与服务体系,提升产业附加值。三是完善生态价值转化制度体系。健全价值核算制度,探索建立GEP与GDP双核算评价机制,深化GEP核算在综合考核、离任审计、生态补偿等领域的应用。以核算为基础,深化“生态资源—资产—资本”全链条转化试点,结合我省已有经验,系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西模式”与制度成果。

  (四)综合施策强保障。一是提升依法精准治污水平。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狠抓法律法规执行,进一步提高生态治理水平。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装备,加强专业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机制,深化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建设“智慧环保”平台,提升监测预警与精准治污能力。二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强化财税、价格、采购等政策的协同集成,加大对绿色技术革新和产业转型的精准支持。深化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应用机制,有效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完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深化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探索设立省级绿色发展基金,充分发挥“赣金普惠”平台作用,推动绿色项目库与金融机构线上精准匹配,提升融资效率。三是构建全社会共治格局。依法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可读性与获取便利性。畅通并规范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健全及时有效办理机制。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完善生态文化载体,丰富生态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生态文明领域智库建设,引导、培育和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协同互促的治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