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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人大:聚焦四个“维度”守好国资“家底”

2026/01/06 10:34   编辑:邵新羚   来源:宜黄县人大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管好、守好国有资产“家底”,人大监督肩负重要职责。自2021年以来,宜黄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聚焦“四个维度”,实现国有资产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切实守好看牢人民的“家底子”,不断推进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一、把牢“方向盘”,彰显人大监督“高度”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始终与县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县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县委重视支持,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依法履行职责。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并负有管理职责,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循法定程序”的要求,严格按照《意见》和《决定》的要求和规定,紧扣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定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府是报告工作的主体,理顺人大、监委、财政、审计等监管主体间的关系,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部门协同、职责明晰、运行高效”的联动机制。

  二、镌刻“制度尺”,提升人大监督“精度”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健全工作机制为着力点,以机制创新推动监督工作精准高效开展。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促进监督制度化。近年来,协助县委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对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方式、重点以及审议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坚持科学谋划,促进监督规范化。研究制定《宜黄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五年规划(20222026)》,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连续4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分别听取审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逐步实现四大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审议监督全覆盖,让政府交出了国有资产管理完整账、明白账。三是深化协作机制,促进监督体系化。建立“内外协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融合,加强各专工委(办)协同配合,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重大项目建设监督和其他专项监督的“四结合”衔接机制。加强外部协作,强化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贯通联动,对专项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纳入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效融合,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三、打好“组合拳”,突出人大监督“力度”

  为保障监督“无死角”,县人大常委会集中力量瞄准关键点、紧盯薄弱点、突破攻坚点,打出监督“组合拳”,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咬出合力”。一是事前精心准备。建立部门事前会商机制,提前与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会商制定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实施方案和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在常态化听取审议报告的基础上,每年安排12个企业或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扎实做好常态化与专题化相结合的“经济体检”。通过人大“点单”,财政、审计、企业“接单”的方式,实现人大监督任务清单化、财政审计监督前置化,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刚性和权威性。二是事中高效监督。构建“政府部门自查—财经委专题调研和初审—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财经委跟踪问效”的闭环监督机制,做实做细各个环节,通过听汇报、实地看、座谈议、年度审等多种形式,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子”。同时,从“报表”监督向“网络”监督拓展,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中心平台作用,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全方位为国有资产管理“把脉会诊”。三是事后跟踪问效。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后半篇文章”,真正让审议意见办理从“纸上”落到“地上”,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监督新模式,建立健全“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领办、相关专工委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在加强全过程“闭环”监督跟踪问效的基础上,强化实地检验监督问效,通过监督将审议意见转化为政府行动,从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见到成效。同时,还实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再审议工作机制,由相关专工委根据承办单位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再次提出审议意见提交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确保人大监督“花开有果”。2021年以来,针对国有资产资产管理方面的18个问题,提出审议意见12条,其中关于“聚焦体制机制,聚力现代化企业治理,激发企业活力”的审议意见被吸纳采用,推动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县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四、找准“落脚点”,体现人大监督“深度”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落脚点”,贯穿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全过程,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不断向深处拓展、往实里用力。一是以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促进预算决算提质增效。拓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结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推动建立预算决算与资产管理衔接;结合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情况监督,推动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结合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监督,防止违法违规举债、新增隐性债务等,不断发挥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正向促进作用。二是以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促进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将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与政府债务管理、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重点工作监督有机结合,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效益发挥等情况进行监督,以审议意见或印送调研报告的方式将意见建议转交县政府研究处理,构建既保证经济健康发展又符合资产管理运行规律、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三是以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促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地查看存量资产管理情况,详细了解存量资产管理、闲置资产盘活、历史遗留矛盾处置等方面的困难,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分析研究,推进零散低效资产进行整合,不断推动历史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4年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通过招引项目、腾笼换鸟等方式,实现资产再利用近10处。

  宜黄国有资产是全县人民的共同财富,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黄篇章的重要物质基础。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扛起守好国有资产“家底”的重要职责,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做到报告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全过程、全方位,为推进宜黄县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人大力量。